二、設置要點
雲林縣北港鎮南陽國民小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
ㄧ、依據:
性別平等教育法。
二、目標:
(一)厚植性別平等教育資源,建立無性別歧視教育環境、以實現性別平等目標。
(二)成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落實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工作,其組織成員須具備性別平等意識,且女性成員不得低於半數。
三、本委員會推動之事項如下:
(一)性別平等之宣導及指導規劃。
(二)性別平等教育課程研究、設計及教材編製。
(三)強化學校教師性別平等教育知能。
(四)充實學校性別平等教育資料及服務工作。
(五)婦女及兒童安全保護教育。
(六)性別平等教育學術發展。
(七)校園內性別歧視、性騷擾及性侵害相關事件之防治工作。
(八)其他有關性別教育學術發展。
四、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組織:
執行秘書為學務主任;置委員5人至21人,採任期制;校長為主任委員,其中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委員總數建議為奇數。(本校性平會委員名單,見「三、委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