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正向管教

雲林縣南陽國民小學推動校園正向管教工作計畫

壹、依據:

一、依據教育基本法第8條及第15條。

二、依據教師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暨本校訂定之「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實施要點」規定。

三、依據雲林縣政府96.11.14府教發字第0960408681號函。

貳、目的:

一、透過專業成長教育,增加教師對體罰影響之認知與對學生偏差行為之類型、成因及合理有效處置措施之輔導知能。以增強教師之班級經營及情緒管理之知能。

二、隨時掌握並了解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之現況,並針對常使用違法或不當管教方式之教師,提供繼續教育與輔導,協助其採用正向管教方法。

三、要求學校教師和行政人員於違法處罰學生之事件發生後,進行通報與處置,以預防體罰之再發生。

參、實施原則:

一、平等原則:教師進行正向管教時,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

二、個別差異原則:應考量學生之人格特質、身心健康狀況、與家庭狀況施於不同管教 方式。

三、明確性原則:進行正向管教之程序應具體明確且學生能理解與預見。

四、即時回饋原則:師生有優秀表現應立即給予鼓勵。

五、正當程序原則:正向管教應遵循公正合理之相關程序規範。

肆、推動策略:

擬定推動三級預防工作計畫,據以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學校執行初級預防、二級預防、三級預防工作如下:

(一)初級預防:

1. 目標:透過專業成長教育,增加教育人員對體罰影響之認知與對學生偏差行為之類 型、成因及合理有效處置措施之知能,並加強教育人員班級經營及情緒管理之能力。

2. 策略:發展多元專業輔導管教措施,提升教師心理衛生及輔導知能。

3. 行動方案:

(1)鼓勵教師對於體罰之後果與短中長期影響進行思辯,增加對體罰缺點與負面影響之認識,促使教師放棄體罰。

(2)申辦輔導智能研習或週三進修,鼓勵教師分享正向輔導管教策略,學習有效的行為改變技術,以及班級經營策略與技巧;並融入班級教學活動中。

(3)強化教師對學生各種不聽話、反抗、反社會性行為以及兒童與青少年偏差行為之了解與處置,並且避免因個人或少數人錯誤而懲罰全體學生。

(4)透過教師讀書會或輔導老師對話,學習如何察覺與控制生氣或憤怒之情緒,避免教師於盛怒情形下管教學生。

(5)利用教師晨會時間,加強宣導正向管教政策,並透過學校「家長日」活動,與家長良性互動、溝通,建立輔導管教之共識。

(6)協助教育人員處理教育人員輔導與管教學生之紛爭。

(7)每學期檢討、修訂「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並參照相關法令及學生、家長等之意見,適時檢討修正,營造友善校園。

(8)協助各班成立班親會,並修訂班規。

(9)有關學生服裝儀容之規定,進行全校性問卷調查,廣納學生及家長意見,循民主參與程序訂定,以創造開明、信任之校園文化。

(10)持續申辦高關懷課程,協助處理校園之中輟及高關懷個案。

(11)透過每學期家長日活動,對家長宣導正向管教之理念與作法。

(12)依「友善校園人權指標」建構校園人權環境,並進行自我檢核及檢討策進。

(13)訂定品德教育之核心價值與具體行為準則,並融入課程或相關活動。

(14)檢討修訂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及校規,並參照相關法令及學生、家長等之意見,適時檢討修正,營造友善校園。

(15)有關學生服裝儀容之規定,應以舉辦校內公聽會、說明會或進行全校性問卷調查等方式,廣納學生及家長意見,循民主參與程序訂定,以創造開明、信任之校園文化。

伍、執行成效評估指標:執行成效評估指標:依「友善校園人權指標」進行內部評鑑與檢核,以檢討策進。

陸、本計畫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