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性輔導安置
業務承辦人聯繫方式 楊先生 電話:(06)9274400#497
報名資格
報名資格
(須同時具備下列資格)
未曾參加適性輔導安置(含原十二年就學安置)之國中畢(修)業或依「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規定具同等學歷(力)者。
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統一編號。
經直轄市、縣/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鑑定符合資格之學生。
民國112年12月31日(星期日)前於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登錄有案之確認身心障礙學生。
113學年度簡章
113學年度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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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性安置系統操作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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