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學障用書
特教教科書類別
(視障)點字書、(視障)大字書、(學障)有聲書
適用對象
經本縣鑑輔會鑑定為視覺障礙、多重障礙、腦性麻痺(含視覺障礙)及學習障礙之確認個案。
申請年級請以新學期新學年申請,如國小四年級升五年級,年級請點選五年級。
跨教育階段學生申請,請由新安置學生申請,如國小六年級升國中一年級,請由國中學校提出申請。
※若有視障或學障用書申請,請提早進行轉銜作業,並轉知欲就讀學校承辦人,以利就讀國中小階段能於期限內完成視障用書申請。
特教通報網作業期程
申請:每學期依教育主管機關函文,期限內完成相關作業,逾期無法申請。
到書回報:學期開學前一週至開學後第一週,請特教業務承辦人確認各類視障用書(大字書/點字書)到書情形,並至特教通報網填報,未到書者請學校聯繫書商,並加註替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