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學校環境教育活動辦理情形

請以【新增檔案】方式上傳6個子網頁所需之成果資料:

  1. 本年度各學校辦理全校性環境教育研習教學活動,主題符合年度重點政策(本項單選)

  2. 本年度各學校辦理全校性環境相關實務(或宣導)活動主題符合年度重點政策(本項單選)

  3. 上述環境教育教學活動成果均完整呈現。

  4. 學校具有參加綠色學校夥伴網絡計畫之具體策略。

  5. 學校具有鼓勵教師擔任綠色學校夥伴網絡平臺回應委員策略。

  6. 學校具有教師擔任綠色學校夥伴網絡平臺回應委員。

註:

1.第1項所稱之環境教育研習係指以教師及學生為對象,並設計完整之教學計畫 (包含教學目標、設計、策略及教學後成效分析)。

2.環境教育實務或宣導活動形式不拘,含活動名稱、主題、時間、對象、場次、人數等佐證資料。

3.回饋意見調查或成效評估分析係指出席人數比例、研習滿意度、研習成果優缺及建議事項。

4.環境教育教學須符合相關環境教育能力指標,具環教意涵;與環境教育活動不同,請分別統計之。

5.若尚未實際辦理,可於實施計畫與執行成果中臚列預定辦理日期,亦可列入計分。

6.上述第3.項請依第1.項與第2.項分別上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