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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1年8月起,第1胎子女家長每月繳費不超過1,000元,第2胎以上、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身心障礙幼兒『免繳費用』,與幼兒園原收費間之差額由政府協助家長支付給園方。
※幼兒有請假之退費計算方式:幼兒因故請假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需連續達上課日5日以上者或依法令停課不限天數,應按幼兒每人每月實際繳交費用,乘以請假或停課日數占當月教保服務總日數之比率退費(小數點無條件進位)。
【計算公式】:每月實際繳交費用×請假或停課日數÷當月教保服務總日數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規定
食品食材驗收作業辦法
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流程
雙永國小上放學期間通行管制
臺北市113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收費基準(113.06.20更新)
臺北市113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收費基準(113.12.11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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