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員須知

*召集:留心司令台的各項宣佈,召集次數只有三次(第一次召集、第二次召集及最後召集), 第一次召集後運動員應立即往召集處報到(田賽召集處在該項賽事場地召集),若最後召集宣佈後五分鐘仍未出席,準備比賽的運動員已動身開始離開召集區及前往比賽場地,此刻才到達的運動員將作棄權論。

「第一次召集」:司令台將會在比賽開始前約25-30分鐘,進行大會提示廣播。

「第二次召集」: 司令台將會在比賽開始前約15-20分鐘,進行大會提示廣播。

「最後召集」: 比賽開始前10分鐘。

「最後召集」五分鐘後才到達:運動員將被取消資格,不得上訴。

「最後召集」十分鐘後:比賽正式開始 。

在成績公佈後十五分鐘之內可提出上訴/投訴申請, 所有上訴/投訴申請均需由班主任或社監提出, 上訴/投訴申請需以書面呈交體育老師。 學生及觀眾之上訴均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