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措施

【競賽項目執行時的安全措施】

一、徑賽項目

二、田項賽目

1. 一般安全措施

(A)著地區必須有足夠寬闊度及柔軟度,使失去身體控制的運動員仍能安全著地。

(B)在競賽中,著地區的面積,必須安全地適合各種跳式的運動員使用。墊亦必須有適當的厚度和密度。防止身體下墜到底,務使運動員下墜時的衝力,能全部被吸收,不會令身體撞 擊到墊下的硬地,為安全計,在項目舉行前,應再次檢查著地區的面積,柔軟彈性等等,才進行比賽。

(C)雙足起跳作魚躍過桿的跳高方式應絕對禁止。

(D)跳高進行時,負責擺放橫桿工作人員應遠離跳高架的範圍。

(E)橫桿應平放在著地區邊緣的垂直面上。

2. 跳遠

3. 跳高

4. 擲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