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校之训育主任担任。
顾问为本团的最高负责人。
处理本团的一切人事权利问题。
有权要求本团在校内及校外执行任何任务。
有权罢免任何一位委员或团员之职位或团籍,唯须通过学长团委员会会议表决。
有权要求委员会修改或删增本团章程所记载各条。
有权过问本团任何行政,但并不直接干涉。
有权向委员会提出任何行政方针。
负责监督本团奖惩制度事宜。
负责查账工作。
有权批准或拒绝动用本团的基金。
由于将要面对高中统考,高三团员之日常服务一律革免,唯在必要的情况下才被指示执行一些重要任务。
制服必须整齐,否则受到列常性处罚。
出席本团之常年大会。
必要时,向本团领导层反映本团问题。
策划及执行本团之列常任务。
为本团重要政策之决策单位。
有权推动及策划一切活动计划。
有权委任或罢免任何一位委员或团员之职权,唯须通过顾问。
有权处理并决策各小组提呈上来之议案。
有权决策团员之赏罚。
有权支用团费从事活动计划,唯须通过顾问。
有权执行团章程内所规定之任何纪律条规。
总学长为主席,若总学长缺席则由副总学长代替之。
主席须将议案提呈给顾问商洽或决策。
对外代表本团。
有权召开委员会议,各小组会议及团员大会,并担任主席。
督促并负责团内一切日常行政事务和对外职务。
代表本团负责向顾问作出报告。
有权要求各小队提呈报告书。
拥有一切符合职衔之权力。
在顾问的监督下,执行本团奖惩制度之事宜。
有权批准二十令吉以下的团体费用。
负责查账工作。
必要时,对外代表本团。
总学长缺席时,暂代其职权。
协助总学长督促并负责团内的一切常务工作。
拥有一切符合职衔之权力。
负责审查各组组员分配及其站岗安排事宜。
负责活动时间及集会之请假事项。
负责本团委员会议记录及一切书写工作。
处理一切来往文件,唯须通过总学长批准。
负责报告常务委员会会议主议决。
负责本团的资料整理工作。
有权批准或拒绝动用本团资料。
处理本团一切账务报告。
必须清楚知道本团的一切基金和团费数目。
有权批准十令吉以下的团费动用。
必要时向总学长反映有关财政状况。
负责检查本团之一切收支账目。
拥有召开小组会议之权力,并担任有关会议主席。
负责编排小组之服务岗位。
推动该小组之活动。
巡视该小组组员之服务表现并直接向总学长报告。
负责该小组组员站岗请假事宜。
处理本团团员一切纪律事项问题。
负责策划及推动一切有关纪律活动。
维持本团集会列队的秩序。
负责监督本团学长的仪容。
负责策划及推动本团的步操活动,以提高本团的步操水平。
负责各组组员分配工作。
负责周会及各集会学长之站岗名单。
在校方的指示下,负责学长服务编排工作。
负责本团资产之记录和保管工作。
负责本团一切购物物品及物件租借等事物。
与各班班长保持联系,以了解各班学生问题。
在训育处的指示下,负责安排学长进行突击检查。
协助训育处推行‘献书运动’。
协助训育处维持学长集会秩序事宜。
负责策划本团的学会活动。
负责本团的壁报工作,并且经常更换内容。
促进团员彼此间的关系。
负责本团之音响设备工作。
协助组长督促并负责该组一切的常务工作。
兼任该组会议文书,并将每次的会议记录呈给总学长以供审查。
负责该组组员站岗点名事宜。
组长缺席时,暂代其职权。
在本团组长的监督下,负责维持休息时间食堂秩序。
在本团委员的监督下,负责维持学生在周会及集会之秩序。
反映学生行为问题,以供训育处加以纠正该行为。
当全体教师须要出席任何会议时,在学长事务组长的篇排下,协助维持班级次序。
必要时,在学生事务组组长的安排下,协助训育处执行突击检查。
必要时,协助校方处理一些义务工作。
在见习期间,协助学长团执行 「学长」 之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