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每年的第一次活动必须召开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结束后,必须提交:
出缺席名单
《会议记录》
《学会团体委员表》
《全年计划》
《资产记录》(若有)
2. 每次活动后都必须提交:
《每周活动记录》
《会议记录》(若有)
3. 每个月的最后一天必须提交:
《每月活动出缺席名单》
3. 凡主办任何活动、比赛、表演等,都必须填写《申请主办活动》表格,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4. 如要进行集训或留校练习(非上课时间),必须向联课活动处申请并遵守有关规则(集训规则/住宿规则),
批准后须发“家长同意书”。
5. 年终结束前,学会团体内服务表现良好的高三生(曾经担任过委员)可申请服务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