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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學年度腳踏車路考測驗合格名單

五年乙班 林哲維

五年丙班 江子聖

六年乙班 高銘彥

106學年度腳踏車安全教育與常識測驗補考合格名單

六年乙班 高銘彥

以上通過筆試測驗的同學,可於9/19〈二〉早上8:15~8:35參加路考測驗;未通過測驗的同學,請於7日後到學務處訓育組提出補考申請。

106學年度腳踏車安全教育與常識測驗合格名單

五年乙班 林哲維

五年丙班 江子聖

以上通過筆試測驗的同學,可於9/19〈二〉早上8:15~8:35參加路考測驗;未通過測驗的同學,請於7日後到學務處訓育組提出補考申請。

106學年度腳踏車常識與路考測驗

一、腳踏車安全教育與常識測驗

時間:9/14(四)下午12:40-13:20

地點:三樓科任教室

二、路考測驗

時間:9/19(二)早上08:15-08:35

地點:前庭

三、注意事項

1. 9/15(五)公布核准騎乘腳踏車之學生名單

2.交通安全常識測驗,達80以上者合格。(未通過不能參加路試測驗)

3.筆試或路考未通過者得於7日後向學務處申請重新測驗(第二階段路考未通過者,筆試得免重測),時間由學務處另行排訂後通知。

4. 腳踏車安全教育與常識測驗參考資料--腳踏車常識—基本安全守則

※交通安全宣導-好家長培育出好學生

---請各班老師配合宣導

機車接送學生放學的家長,請配合在接送區依序停放您的機車,並統一

將機車車頭朝外, 以提升學生行的安全。

員東國小關心您行的安全

105學年度腳踏車常識測驗合格名單

六甲 賴宏諭

六甲賴盈臻

六甲唐珮玲

六丁何文玲

以上通過筆試測驗的同學,可於11/23〈三〉早上8:10~8:40參加路考測驗;未通過測驗的同學,請於7日後到學務處訓育組提出補考申請。

105學年度腳踏車常識與路考測驗

一、腳踏車安全教育與常識測驗

時間:11/15(二)下午13:30-14:10

地點:三樓音樂教室

二、路考測驗

時間:11/23(三)早上08:10-08:40

地點:前庭

三、注意事項

1. 11/18(五)公布核准騎乘腳踏車之學生名單

2.交通安全常識測驗,達80以上者合格。(未通過不能參加路試測驗)

3.筆試或路考未通過者得於7日後向學務處申請重新測驗(第二階段路考未通過者,筆試得免重測),時間由學務處另行排訂後通知。

104學年度腳踏車常識測驗合格名單

五丙 張禕軒

五丁何文玲

五丁江佳旻

五丁張冠傑

五丁黃凱欣

六乙馮暐儒

六丙黃心如

六丙張悻詒

六丁鐘興國

以上通過筆試測驗的同學,可於9/22〈二〉早上8:15~8:40參加路考測驗;未通過測驗的同學,請於7日後到學務處訓育組提出補考申請。

104學年度腳踏車常識與路考測驗

一、腳踏車安全教育與常識測驗

時間:9/17(四)中午12:40-13:20

地點:四樓視聽教室

二、路考測驗

時間:9/22(二)早上08:10-08:40

地點:前庭

三、注意事項

1. 9/18(五)公布核准騎乘腳踏車之學生名單

2.交通安全常識測驗,達80以上者合格。(未通過不能參加路試測驗)

3.筆試或路考未通過者得於7日後向學務處申請重新測驗(第二階段路考未通過者,筆試得免重測),時間由學務處另行排訂後通知。

103腳踏車隊路考補考測驗日期

一、腳踏車路考補考測驗

時間:9/30(二)早上08:15-08:35

地點:前庭

103腳踏車隊筆試補考測驗日期

一、腳踏車常識補考測驗

時間:9/23(二)早上08:15-08:35

地點:四樓視聽教室

103學年度核准騎乘腳踏車上學之學生名單

五乙馮暐儒 林慧美

六甲謝育泰 黃郁晴

六丁林亞柔 賴盈安

陳莞青 王俊琅

巫駿誠 江于函

注意事項:筆試及路考測驗通過者,須於配備檢查通過後,才核發腳踏車通行證。

103學年度腳踏車常識與路考測驗

一、腳踏車常識測驗

時間:9/13(五)中午12:40-13:20

地點:四樓視聽教室

二、路考測驗

時間:9/15(一)早上08:00-08:40

地點:前庭

三、注意事項

1. 9/15(一)公布核准騎乘腳踏車之學生名單

2.交通安全常識測驗,達80以上者合格。(未通過不能參加路試測驗)

3.筆試或路考未通過者得於7日後向學務處申請重新測驗(第二階段路考未通過者,筆試得免重測),時間由學務處另行排訂後通知。

彰化縣員東國小學生腳踏車考照實施辦法

一、依據:

(一)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二)本校腳踏車管理辦法。

(三)本校交通安全教育實際需求。

二、目的:

(一)加強學生對腳踏車操作的熟練,及對交通規則與相關法令的了解,

以提升上放學的安全。

(二)陶冶學生交通安全道德,養成遵守交通秩序的良好習慣。

(三)從學校學生做起,再影響至家庭和社會,以確保交通的安全。

三、主辦單位:員東國小

四、承辦單位:學務處

五、實施日期: 每年9月1日~9月30日

【詳細時間另行公告】

六、實施地點:學校前庭、視聽教室

七、實施對象:以騎乘腳踏車到校之學生為主

八、實施方式:

(一)申請:學期初學生有騎乘腳踏車到校需求時,可向學務處提出申請(腳

踏車考照申請表如附件一)。

(二)測驗:區分筆試及路考兩大部分,自行車考照評分標準如表(筆試成績未

達80分另安排時間補考)。

1. 筆試:測驗內容包含 (1)交通標誌、標線、號誌及手勢 (2)駕駛道

德及交通安全常識 (3)機械常識。

2. 路考:測驗內容包含 (1)安全檢查 (2)穩定性測驗 (3)交通規則與

道德(路考測驗項目如表)。

路考考驗項目

評 分 標 準

考試時間

分數

1. 筆試測驗

交通安全常識測,達80以上者合格。(未通過不能參加路試測驗)

另行公告

2.直線平衡駕駛

1.腳踏車直線行進。

2.行進時雙腳不能落地。

另行公告

40%

3.穿越障礙

1.設置路障10個。

2.看見路障會轉彎通行。

3. 行進時雙腳不能落地。

另行公告

40%

4.其他技術操作

其他應遵守之安全事項

另行公告

20/%

(三)學生參加考照需先通過第一階段筆試後,始得進行第二階段路考。

(四)學生參加路考應自備腳踏車並配戴安全帽,該車輛必須具備性能良

好之前、後燈、車鈴等安全設備,方具備應考資格。

(五)筆試成績80分以上且路考成績80分以上,即為通過考照測驗之合

格車手,由學務處發給腳踏車駕駛執照一張。

九、一般規定:

(一)筆試及路考測驗時間、地點均在學生提出申請後,由學務處排訂並

通知實施;測驗未到者應重新提出申請。

(二)筆試或路考未通過者得於7日後向學務處申請重新測驗(第二階段

路考未通過者,筆試得免重測),時間由學務處另行排訂後通知,但

申請重新測驗的次數以3次為限

(三)騎乘腳踏車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及本校腳踏車管理辦法,如有

違規者應參加交通安全講習,累犯或違規情形嚴重者吊銷駕照。

(四)路考應試車輛即應為學生騎乘上放學之使用車輛,通過考照後學生

應將停車證貼於該車輛指定位置,如有擅自更換車輛、冒用停車證

或取下安全設備情形,逕行吊銷駕照。

(五)通過考照後如有更換騎乘車輛或已領有舊證者,請憑舊證至學務處更換新

證,不須另行考照。但若違規遭取消證照者,則須於新學年度提出申請,

重新接受測驗。

十、本辦法呈校長核准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正亦同。


106學年度腳踏車路考測驗合格名單

五年乙班 林哲維

五年丙班 江子聖

六年乙班 高銘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