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幼兒交通安全--幼童專用車安全宣導
(0)幼童專用車出廠年份未滿五年者,每年至少檢驗一次;五年以上者每年至少檢驗二次。
(0)駕駛人及隨車人員任職後每二年應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八小時以上、安全教育(含交通安全)相關課程三小時以上及緊急救護情境演習一次以上。
(0)幼童專用車載運幼童時,不得行駛高速公路,並應避免行駛快速道路;其有行駛快速道路必要者,應於行車路線中載明。
(半年+2年)幼童專用車除應依交通管理相關法規規定定期檢驗及實施保養外,至少每___年應至領有經主管機關核准登記公司行號之汽車保養廠、或領有工廠登記證之合法汽車修理業實施保養,並於行車執照及保養紀錄卡載明,其檢查保養紀錄應留存___年,以備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檢查。兩個空格分別應填什麼答案?
(10 年)幼童專用車車齡不得出廠超過幾年?
(0)幼兒園應造具乘坐幼童專用車幼童之名冊,隨車人員於每次幼童上下車時,應確實依乘坐幼童名冊逐一清點,並留存紀錄以備查考。
(X)幼童專用車駕駛不須具有職業駕駛執照。
(3)下列有關幼童專用車專業人員之敘述,何者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