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立苑裡高級中學慶祝八十週年校慶傑出校友選拔辦法
壹、目的:
為表揚校友之傑出表現,藉以弘揚校譽,並激勵後進,樹立學習楷模,特訂定本辦法。
貳、推薦對象:
凡本校畢(修)業之校友,在下列各領域有傑出表現,足為典範者。
一、 百業卓越類:從事士農工商各項領域,有傑出表現或貢獻者。
二、 社會服務類:從事為民喉舌服務、造福桑梓,有傑出表現或貢獻者。
三、 學術藝文類:從事學術研究或藝術工作,有傑出表現或貢獻者。
四、 特殊貢獻類:符合推薦方式,不屬於前三項內容,且對社會或母校有重大貢獻者。
參、推薦方式:
一、 「苑中80」籌備委員會委員推薦。
二、 本校家長會推薦。
三、 服務機關首長或同行公會推薦。
四、 校友二人以上連署推薦。
肆、送件方式:115年9月30日(星期三)前,以下列方式擇一提交推薦表:
一、 紙本請郵寄或自行送至本校輔導處。
二、 電子檔mail至信箱: ylanv80@yljh.mlc.edu.tw繳交。
三、 傳真方式:037-869981。
伍、遴選方式:由「苑中80」籌備委員會與校方代表共同進行審查遴選。
陸、當選之傑出校友,將於80週年校慶慶祝大會致贈獎牌公開表揚,並刊登於八十週年校慶紀念專刊,以激勵後進。
柒、推薦表格:80週年傑出校友選拔辦法 [DOCX格式] [PDF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