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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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個人衛生、戴口罩、勤洗手消毒、避免出入人潮擁擠場所

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有關新修訂之「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已將公部門納入指引適用對象,請配合辦理

教育部110.6.7公告全國各級學校因應疫情延長停止到校上課至學期結束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全國實施疫情警戒第三級時間延長,為降低群聚感染之風險,維護學校師生健康及學習權益,教育部考量學期完整性,於本(7)日宣布,全國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109學年度第2學期停止到校(園)上課之期間,延長至110年7月2日止(高中以下學校休業式),學生改採居家線上學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亦請所有學生停止前往,留在家中學習;學校實施線上教學方式、教職員工出勤管理及教師授課形式、家長服務措施,請依先前已實施方式辦理。

武漢肺炎疫情圖表資訊一次看懂 (資料來源:民視新聞網)

最新台灣疫情關鍵數字 (資料來源:天下雜誌)

依據教育部110.5.20通報。有關教職員工( 含兼行政職務教師 、 兼任及代理教師)出勤管理及教師授課形式,請採彈性、從寬處理原則,有關教職員工居家線上教學辦公:

(一) 國教署已於本 ( 年 5 月 19 日通函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請學校考量維持校務運作及線上學習之需要,適度提高 教職員工居家線上教學辦公人力, 並強化各項防疫措施。

(二) 為降低上班移動之感染風險,請學校在維持基本校務運作及線上學習需要之前提下,提高教職員工居家上班人數, 可就有「 懷孕 」 、 「 有 12 歲以下子女須照顧 者 」 、 「實施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者」 、 「 有同住家人實施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 」, 4 類情形之一者可優先居家線上教學辦公 ,但不以上述 4 類者為限 。

(三) 教職員工居家線上教學辦公,屬防疫期間應變之出勤方式,視同正式上班,非防疫照顧假,當事人無需請假,且學校不得再要求其申請家庭照顧假 防疫照顧假而不支薪。 惟教職員工如因

請防疫照顧假、家庭照顧假等事由未進行居家線上教學辦公者則依差勤相關規定辦理。

請假相關規定

轉知110年5月14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疫苗接種假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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