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家長會

成立宗旨

為使學校與學生家庭獲得密切聯繫,共謀教育之健全發展。


班級家長會

以班級為單位,由導師召集並列席,開會時由出席家長互推一人擔任主席。

任務

  1. 研討班級教育及家庭教育聯繫事項。

  2. 協助班級推展教育計畫及提供改進建議事項。

  3. 選舉會員代表大會代表。

  4.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及家長委員會之決議事項。

  5. 協助辦理親師座談會或家庭訪視。

  6. 其他有關事項。

家長委員會

每班至少置家長委員一人,由家長代表互選之,每學年度改 選一次,連選得連任。

任務

  1. 協助學校推展教育及提供改進建議事項。

  2. 處理經常性會務及家長代表大會決議事項。

  3. 研擬提案、會務計畫、會務報告及經費收支預、決算事項。

  4. 協助學校處理重大偶發事件與有關學校、教師、學生及家長間之爭議事項。

  5. 協助辦理親職教育與親師活動,促進家長之成長及親師合作關係。

  6. 選舉會長、副會長、常務委員。

  7. 選派代表出席依法應參與之會議或執行家長會之法定職責。

  8. 其他有關家長委員會事項。

家長代表大會

家長會設常務委員會,每個學年級至少置常務委員一人,由家長委員互選之;家長 會置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干人,由家長委員就常務委員中選任之。每學年度改選一 次,得連選得連任。

任務

  1. 審議家長會組織章程。

  2. 研討協助學校教育活動之實施及提供改進建議事項。

  3. 討論家長委員會及家長代表之提案事項。

  4. 審議會務計畫、會務報告及經費收支預、決算事項。

  5. 選舉、罷免家長委員會委員。

  6. 其他有關家長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