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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雜費減免相關QA
依據112年6月29日行政院公告「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及教育部公告「高級中等學校全面免學費」:自113年2月起,所有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高級中等學校(所有公私立高中職)學生,均符合「免學費補助」資格。但重讀及透過私立學校獨招招生管道入學就得讀者除外(如:在高職就讀高一已享有學費補助,之後重考至一般高中就讀高一,則無法享有免學費)
家長無需申請,學校會直接送資料至教育部系統進行審查,通過者將直接在學雜費檢費單上抵免(學費欄位原需繳6240元,應繳金額以0元方式或取消此欄位來呈現)。
備註:教育部「免學費補助」後,尚須繳交雜費、家長會費、學生團體平安保險費、代收代辦費等。
高一入學新生: 於入學報到時,即會提供申請相關資訊,請新生家長提出申請及相關資料。
高二、高三生:於前一學期末 (約期末考前2~3周),家長即可主動提出申請 。
※ 各減免身份別,提出申請所需之資料,請參閱本頁面之『學雜費減免申請一覽表及須知』。
依規定,學生僅在修業年限內(高中3年),每學期提出申請(高中3年,相當於共6學期)。若是同年級或同一學期已申請學雜費減免者,則無法再重複申請 。
教育部免學費補助金額為6,240元(公立高中)、公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為3,800元(公立高中)。依據規定,公費補助不得重複申請,故只能擇一申請。基於維護家長較優之補助權益,本校皆會主動送教育部免學費補助申請。
「公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申請為貴服務機關之人事單位權責與受理申辦,建議若有相關疑問,可洽詢貴機構之人事單位。
以往依據軍眷補給證影本,可減免30%學費。自113年2月起,所有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高級中等學校(所有公私立高中職)學生,均符合「免學費補助」資格(重讀及透過私立學校獨招招生管道入學就得讀者除外 )。補助採擇一擇優方式辦理,所以依據教育部免學費方案,學費0元。雜費(教科書、團保費、家長會費、代收代辦費等)仍須繳納。
可以,需提供撫卹令影本,學、雜費減免比例,依撫卹程度(全公費或半公費...等)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