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課綱畢業條件及
領取電子化畢業證書
108課綱畢業條件及
領取電子化畢業證書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電子化畢業證書
緣 由
為與國際證書電子化潮流接軌,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10 學年度起於市立國高中職正式推行電子化畢業證書,透過畢業學校獨有的電子憑證(XCA)完成簽章,該電子證書便可視為學校認證證書, 若畢業生遺失或臨時無法取得畢業證書,不需為了申請補發回原學校申請,既節省申請時間又能減少紙張浪費,另各臺北市立高中職皆已採認電子畢業證書與紙本畢業證書有同等效力。
電子化畢業證書取得方式
應屆畢業生開放下載時間:當年7月1日起 (例如:111學年度畢業生,則於112年7月1日起開放下載,此限已符合領畢業證書資格者。)
※ 如若參加暑期重(補)修後,始符合畢業條件資格者,則最遲於當年9月1日起得下載電子版畢業證書。
此電子版畢業證書限110學年起畢業且符合領取畢業證書資格者,才能進行下載。
事前準備作業:請先確認是否已註冊台北通金質會員帳號,若尚未完成,請依照下列步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