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前
一、手機請關機,比賽結束離開會場後再開機。
因為很重要,所以會提醒三次:
1.報到時提醒關機
2.等待區等待時提醒關機(與上廁所)
3.比賽會場宣達試場規則時,提醒關機。
若手機鈴響,將予以扣分。
二、為避免於賽場內走動時影響其他選手,請於選手入場時間之前就先如廁。競賽中不得隨意離開座位,如需上廁所,請舉手告知監場老師。
三、報到時請學生出示學生證(在學證明書替代)。
四、禁止手機或任何電子器材發出聲響影響其他選手,並嚴禁利用手機或任何電子器材查詢資料。(若有違反規定,將視情況予以扣分)
比賽中
五、限用藍、黑色原子筆或鋼筆書寫,不得使用鉛筆、擦擦筆、紅色筆或具可修改字跡功能之魔擦鋼珠筆或其他可修改功能之書寫工具等(水性毛筆也不可以)。若遇有爭議之筆種由主辦單位認定不得有異議。
六、請仔細核對「比賽用紙」封面上之標籤,確認組別、號碼是否正確,並注意:
試卷上不可書寫姓名、校名。
七、作品不得使用立可帶、立可白、橡皮擦等工具塗改,有任何塗改情形每字扣總分1分,凡作品未書寫完成或有錯別字,均按規定扣分。
八、比賽結束鈴響時,聽到試場老師所發出「請停筆」之口令,應停筆不得繼續書寫,聽到「選手起立」之口令,應立即起立。
九、桌上僅留比賽用筆、選手證、學生證(非透明盒需收入背包)
選手背包一律放椅子旁,競賽用筆放桌上 (桌墊由承辦學校提供、不可帶尺)
十、請同學將選手證放在桌面右上角,讓現場監考老師檢查核對。
十一、題目卷放於桌上並蓋住,請於競賽開始鈴聲響後方可翻開題目,並依題目紙以正楷書寫,不必加標點符號。
十二、比賽時間一律以40分鐘為限,競賽時間結束鈴響前不得提前繳交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