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育對策
環境保育政策
環境保育政策
為了保護自然環境,政府多年來一直推行一套自然保育政策,以保護具生態價值的地點,這些措施包括:
1. 郊野公園條例 2. 城市規劃條例 3. 野生動物保護條 4. 環境影響評估條例 5. 海岸公園條例
郊野公園條例 (CAP 208)
郊野公園條例以監管、控制及管理郊野公園全港共有23個郊野公園及15個特別地區
(其中11個位於郊野公園內)佔全香港的總面積約38% (41,600公頃)。
城市規劃條例 (CAP 131)
城市規劃條例多用於土地規劃,此條例亦對香港環境保育方面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
根據城市規劃條例,土地被劃定不同的用途。如舉特殊科學價值地 (SSSI)保育地 (Conservation Area)綠色地帶(Green Belt)等。
野生動物保護條例(CAP 170)
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以保護香港之野生動物及其重要之棲息地,根據此條例,3個重要棲息地被定為限制地區。
環境影響評估條例 (CAP499)
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用以監管不同的發展項目, 以評估該發展項目對大自然環境的影響以及保償(Mitigation)的方法。 所有大型發展均需提交環境評估報告與環境保護署,報告經審批後才可動工。
海岸公園條例 (CAP 476)
海岸公園條例以監管、控制及管理海岸公園及海岸保護區,全港共有4個海岸公園及1個海岸保護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