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處
General Affair Office
總務處職掌與成員
總務處職掌
總務處負責的職務較為複雜,主要是支援各項教學工作,俾提供師生良好的教學環境。主要負責文書處理、檔案管理、營繕工程、工友管理、財產管理、經費收支等。依國民小學行政編制,二十五班以上之總務處,設主任一名,下設文書組、事務組與出納組三組。
擬定總務工作計畫、行事立即各項規章。
有關業務法令是用疑義之解答與請示。
學校美化綠化督導、執行。
辦理整建工程及設備採購之估價、招標、發包、監工、驗收、結算等作業。
督導學校災害之預防、搶救及善後處理。
督導年度預算計畫之執行。
涉及國家賠償法案件之處理。
辦理採購及執行各項預算。
一、物品之採購比價招標。
二、校地之購置管理。
三、規劃及實施學校環境綠化美化事項。
四、辦理校長交接事宜。
五、營繕工程計畫之擬議、招標、比價、訂約、監督、管制與
驗收。
六、工友服務證明之發給。
七、場地租借管理要點之訂定。
八、典禮會場之佈置與接待事宜。
九、教室、辦公廳所之分配、佈置、設備、檢修等事宜。
十、電話、水電之管理。
十一、警衛人員之僱用等相關事宜。
十二、安全管理要點之訂定與修訂。
十三、預防災害各項措施。
十四、災害發生,搶救與辦理善後諸事宜。
十五、防空防護設備及民防訓練。
十六、工友(含臨時雇工)之僱免、管理與考核。
十七、其他交辦事項。
一、辦理學生註冊收費事宜及收支事項。
二、各項費用收繳事宜。
三、各項出納簿之編製登記與保管。
四、員工薪津給與清冊之編造及發放。
五、扣款福利互助會費、保險費、退撫基金、離職儲金及各項貸款等。
六、各項保險費、退撫基金、離職儲金等清單之填造及繳納。
七、兼代課鐘點費、各項獎勵金與各項補助等之發放及功勛子女公費之發放。
八、核發扣繳各項保險費之證明。
九、所得稅扣繳及證明單之核發。
十、零用金之保管支用。
十一、其他有關出納事項。
十二、其他交辦事項。
一、文書處理辦法之擬定與修正。
二、檔案管理辦法之訂定與修訂。
三、印信之典守。
四、公文收發、登記、編號、摘由、分辦、退稿、歸檔等事宜。
五、文書之保密、繕校、郵寄;文書期限之規定。
六、檔案之整理分訂與保管。
七、辦理公文查催及研考業務管制考核事宜。
八、統計公文處理時限資料及造報處理成績月報。
九、失效文件之銷毀。
十、公報彙集事項。
十一、全校性之會議、行政會報紀錄彙整及保管。
十二、學校日誌及歸檔。
十三、校史資料之輯製。
十四、辦理校長交代清冊。
十五、簽處不屬各處室之公文。
十六、辦理家長會事宜。
十七、其他有關文書事項。
十八、其他交辦事項。
一、辦理勞保、勞退、健保等業務。
二、辦理財產管理增減及報廢、整理、登記、拍賣……等事宜。
三、其他各處室臨時交辦事項等。
校內會議室租借
職工另定職務分掌
臨時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