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組長資料(必填)
小組長資料(必填)
請小組長(後續關懷人)
留下聯絡的資料
建議以該家庭中的主要被影響人(費用支出人),來做為案主申請。
如:
隔代教養的,可以用祖父母申請。
一家都靠父親賺錢,父親暫時因病或意外,無法有收入的,可以用父親;若父親暫不清醒,可以用母親申請。
案家目前申領到政府、民間團體的補助項目及金額
有助於協助案家評估,是否還有可以申請、尚未申請的長期補助,及相關可用資源。
本次急難事件的發生原因類別
(1)原本狀況:
案主原本的工作、收入,家庭生活運作方式?
(2)急難事件:
六個月內的急難事件,對家案造成的影響(財務、生活狀態、其他損失),目前的危機?
(3)案家現況與未來計劃:
跨過本次困境後,未來將採何方式,使家庭繼續運作?
透過收支情況,讓受理單位理解,案家的經濟缺口所在。
如果上面沒有列出來的收支項目別,也可以在在【其他】補述
目前小組長已在做的日常關頻率,或有提供物資或其他實質的協助?
本次期待受到補助的
方向,請擇一。
必要項目:戶籍謄本;其他依申請的需求或現已有的相關證明文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