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組織辦法與架構完整,成員擴大至校外人士,定期召開會議,紀錄完整。
組織本校交通安全委員會,除了校內相關人員(校長、各處室主任、導師)外,也包含校外人士(里長、派出所所長、家長會代表、導護志工)協助,期望能透過完善的組織,達到交通安全實行各面向的完整性。
會議中針對交通安全相關業務與執行情形進行報告,同時針對前次決議提出執行情形或改善作為。
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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