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章程

市立文華高級中學 青年愛心服務社 社團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本章程依據學生社團組織活動準則有關規定之

。本設定名為文華高中青年愛心服務社(以下簡稱本社)

。本社以服務人群,以行動關懷社會,為宗旨

。本社社址設於市立文華高級中學本部

。本社主要活動內容如下:

1.對內迎新、社慶、幹部訓練、社課

2.對外暑寒假育樂營及山地服務隊、八校聯合大義賣、多次機構參訪服務

‧第二章 社員

。凡本校學生均得經報名參加為本社社員

。社員之招收於每學期兩週內

‧第三章 組織與執掌

。本社幹部:社長一名,副社長一名,活動三名,美宣兩名,總務一名,公關三名

。各幹部之職掌分述如下:

1.社長:代表本社出席各項會議,社團計畫統整、對外之形象、辦保險、辦公文

2.副社長:協助社長及幹部,辦理參訪,調節社內氣氛

3.活動:負責本社各項康樂之策劃

4.美宣:負責本社各項活動海報之設計與製作

5.總務:負責社費隻增生與各項費用與其報核

6.公關:負責對外聯絡與溝通

‧第四章 經費

。本社經費向全體社員徵收之,社費每學期繳一次,固定五百元整

。本社各項活動經費由社費支出,不足者不得加收

‧第五章 會議

。本社會議時間為每天,至怡園召開

‧第六章 幹部任期及改選

。本社幹部由前一屆之幹部選出

。本社幹部任期至第二學期之最後一次社課止

。本社幹部無改選,只有退幹,退幹不得再補人

‧第七章 其他

。本章程未定事項依學生社團活動準則辦理之

。本章程經本社幹部通過後,呈請校長核准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