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本章程依據學生社團活動組織活動準則有關規定之。
第二條本社訂名為文華高中醫學研究社 ( 以下簡稱本社 )。
第三條本社以學習醫學相關知識,汆延醫學領域及培養國際觀為宗旨。
第四條本社社址設於文華高中本部。
第五條本社活動內容如下
1.招生社員
2.學習醫學知識
3.欣賞醫學影集和實做操作
4. 認識醫學
●第二章 社員
第六條凡本校學生均得經報名參加成為本社社員
第七條社員招收於每學期一週內
第八條本社社員參與本社社務與活動,遵守本社一切規則推行社且發揚社譽。
●第三章 組織與執掌
第九條本社最高決策監督機構為社員大會,由本社社員組成。
第十條社員大會下設社長一名,由前屆幹部甄選選出。
第十一條副社長一名,由前屆幹部甄選選出。
第十二條副社長下設公關、活動、美宣、總務、教學長、教學。
第十三條 各幹部之執掌如下:
一、社長:代表本社出席各項會議、領導各幹部推行社務。
二、副社長:協助社長社團事務、社長因故缺席時,由副社長暫行代理、通知各社幹開會及請假事宜與社員之點名。
三、公關:對內及對外的聯絡與溝通、公文與社團之收發與彙整。
四、活動:各項康樂之策劃及編寫活動紀錄簿。
五、美宣:美化社團刊物封面與各項活動海報之設計與製作。
六、總務:社費之徵收、物品之採購且各項費用與其報核。
七、教學:安排上課內容以及聯絡老師。
●第四章 經費
第十四條本社經費向全體社員徵收,社費每學期繳一次。金額由幹部會議決定。
第十五條本社各項活動經費由社費支出,不足者向學生會申請補助。
第十六條本社各項活動經費應於期初編列預算,經幹部會議通過運用之。
●第五章 會議
第十七條本社最高決策監督會議為社員大會,於每學期社課前一週及當週開會為原則
●第六章 任期與改選
第十八條由現任社長召集幹部徵選新任幹部。
第十九條全體社員皆有資格甄選各幹部。
第二十條各幹部之甄選得依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第二十一條各幹部任期皆為一年,於每年一、二月初開始徵選,六月底交接。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未定事項依學生社團組織準則辦理之。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經社員大會通過後,呈請校長核准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