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課程&畢業條件

108課綱之課程規劃

臺北市立萬芳高級中學國中部112學年課程時數一覽表.pdf

國中普通班108課綱課程
(適用112入學)

臺北市立萬芳高級中學國中部111學年課程時數一覽表.pdf

國中普通班108課綱課程
(適用111入學)

臺北市立萬芳高級中學國中部110學年課程時數一覽表.pdf

國中普通班108課綱課程
(適用109、110入學)

臺北市立萬芳高級中學國中部體育班111學年課程時數一覽表.pdf

國中體育班108課綱課程(適用111~入學)

108課綱-國中體育班課程時數一覽表.pdf

國中體育班108課綱課程(適用109、110入學)

108課綱之國中學生畢業條件:(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1080628)


第十二條 國民中學學生修業期滿,符合下列規定者,為成績及格,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
     未符合者,發給修業證明書:


  一、出席率及獎懲:學習期間授課總日數扣除學校核可之公、喪、病假,
    上課總出席率至少達三分之二以上,且經獎懲抵銷後,未滿三大過。


  二、領域學習課程成績:

    國民中學階段:語文、數學、社會、自然科學、藝術、綜合活動、科技、健康與體育
    八領域有四大領域以上,其各領域之畢業總平均成績,均達丙等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