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2017/03/05 3/9 (週四)本校辦理校長候選人說明會以及意向投票說明

校長候選人說明會與意向投票辦理說明.pdf


2017/03/04 歡迎南港高工江惠真校長參加本校校長遴選

2017/03/03 日下午4點臺北市106學年度校長連任與轉任報名截止

歡迎南港高工江惠真校長報名參加中正高中校長遴選

請大家參考江惠真校長擬定之【106轉任中正高中學校經營計畫書】

校長遴選工作小組公開徵求3/9日校長候選人說明會提問問題 (2017/02/23)

秉持公平、公正、客觀原則,以及邀集全體老師參與校長遴選工作之精神,校長遴選工作小組邀請中正人:

1. 於3/9日5:15pm參加校長候選人說明會,並於說明會後參與意向投票,協助完成校長候選人的排序,以為浮動代表於遴選委員會代行表達本校教師之意向之依據。校長候選人說明會實施辦法及意向投票之注意事項已公布於本校網站之【校長遴選專頁】網頁。

2. 請您寫下您希望校長候選人回答之問題,此提問為提供 (1) 候選人的共同必答題 (2) 現場提問的備用題(若現場無人提問時使用)。請於3/1(三)前交給遴選工作小組成員,校長遴選工作小組會參考您的問題,擬定說明會當日的提問問題。

提問單已由各科遴選工作小組成員發放,您亦可使用下列Google 表單寫下您想提出的問題。


臺北市立中正高中校長遴選意向投票注意事項 (2017/02/22)

定稿臺北市立中正高中105 學年度校長遴選意向投票注意事項(修正後).pdf

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辦理校長候選人說明會實施計畫 (2017/02/22)

定稿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辦理校長候選人說明會實施計畫.pdf

【臺北市106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校長出缺學校之學校發展需求、發展特色、待解決問題及對新任校長之期許彙整表】統計結果 (2017/02/08)

0201彙整單校務會議問卷版數字.doc

106學年度臺北市教育局校長遴選作業說明簡報 (2017/02/08)

106學年度校長遴選教育局簡報.pdf

2017/01/19 【臺北市106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校長出缺學校之學校發展需求、發展特色、待解決問題及對新任校長之期許彙整表】

表單內容為本校家長會、處室主任、校長遴選工作小組,依據學校現況以及校長遴選問卷結果,初擬之【臺北市106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校長出缺學校之學校發展需求、發展特色、待解決問題及對新任校長之期許彙整表】。

請校務會議無法完成問卷調查單的同仁,利用GOOGLE 表單填寫,並於於1/26日前完成填寫並繳交。

校長遴選工作小組感謝您!

2017/01/11 工作進度報告(一)

依據臺北市教育局1/6日來文,本校在2/15日前,須繳交 【臺北市106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校長出缺學校之學校發展需求、發展特色、待解決問題及對新任校長之期許彙整表】(以下簡稱彙整表)(請見下方圖片)

校長遴選工作小組於1/11(三)召開工作會議,達成以下決議:

1. 105學年度第一學期期末校務會議(1/19)前,工作小組邀集家長會與學校行政,共同討論,完成彙整表。

2. 105學年度第一學期期末校務會議(1/19)中,工作小組報告彙整表內容,並請老師們提出修正建議。

3. 寒假期間,校長遴選工作小組依據建議,修改彙整表。

4. 105學年度第二學期期初校務會議(2/10)中,工作小組報告修訂後新版本,並當場進行討論與修訂。

5. 2/15日前,將彙整表整理完畢,繳交至教育局,並公布於學校網站。


2017/01/11 工作小組進度報告(二)

人事室負責辦理之校長遴選教師浮動代表選舉,訂於105學年度第二學期期初校務會議(2/10日)辦理。因投票人數不得少於專任教師人數1/2, 敬請大家踴躍參與。

2017/01/11 工作小組進度報告(三)

依規定,第一階段符合校長遴選資格的侯選人,必須為臺北市任期屆滿4或8年的校長。因此,目前符合遴選本校校長資格的校長共有五位。分別是:

大直高中李世文校長、大理高中高松景校長、和平高中陳智源校長、南港高工江惠貞校長、南港高中劉葳校長。

若校內老師對這幾位校長有認識或了解,歡迎將您的寶貴看法提供給校長遴選工作小組成員。


2016/12/20 工作進度報告

1. 校長遴選第一階段的問卷調查已在12/7日完成,並於12/8日完成統計工作,問卷統計結果已寄發至老師們的電子信箱。

2. 第一階段校長遴選時程說明:

106學年度臺北市校長遴選作業簡章尚未出爐,依【臺北市105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連任及現職校長參加學校遴選作業簡章】,第一階段候選人申請時間為105年3月3日,審議會議為105年3月14日。

        • 說明: 校長遴選分成三階段

第一階段:任期屆滿校長。任期屆滿4年或8年,連任或轉任之校長。

第二階段:現職校長。限制任滿4年、6年、7年、8年之校長參加出缺學校校長遴選。

第三階段:新任校長。符合校長遴選資格之主任、國中校長、外縣市校長等。

3. 106學年度,符合校長遴選第一階段資格的候選人:

依規定,第一階段侯選人必須為臺北市任期屆滿4或8年的校長。目前符合資格的的校長共有五位。這五位都是屆滿4年,可在原校連任或轉任至他校的校長:

大直高中李世文校長、大理高中高松景校長、和平高中陳智源校長、南港高工江惠貞校長、南港高中劉葳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