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下學期暨109學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實施情形考核表
2.學校執行教育優先區計畫之人力組織與其間的運作情形。
3.學校決定申請補助項目之程序是否經過校內人員充分充分討論,符合民主精神。
4.補助項目之執行是否依據審查意見及所定計畫確實辦理。
6.能夠提出相關配套措施(如配合款、民間社團及社會資源等)使優先區計劃之執行更加落實。
7.109年度補助項目經費至110年7月31日止執行率達80%以上。
109年度補助項目因COVID-19停課,故無法於規定時程執行完畢,經費執行率約88.6%。
8.108年度補助項目是否於計劃規定時程執行完畢,且經費執行率達90%以上。
108年度補助項目於規定時程執行完畢,且經費執行率達100%。
9.公文、網路公告及公務填報處理之配合度及時效性。
本校對於教育優先區之公文、網路公告及公務填報,均能於期限內處理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