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場地租借依「臺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場地開放使用管理辦法」及「本校校園場地開放實施要點」相關規定辦理。
二、114年第1季開放場地期間及時段:
114年01月01日~114年3月31日,可開放登記時段及日期詳附件5。
三、申請登記時間及資料:113年12月02日(一)~113年12月06日(五),時間:早上8點20分至中午12點,下午1點30分至下午4點30分 。
本校辦理114年第1季3樓活動中心體育館及東、西川場地租借登記,請申請人依附件格式填寫『附件1-場地申請書+同意書』、『附件2-場地使用保證金及切結書』及『附件3-長期租借團體名冊』,共計3份附件資料,請於113年12月06日(五)下午5時前,將簽章正本送達本校(一律親送,以本校收到時間為準)。
(注意!資料逾時送達、未簽章、不齊全、填寫不完整者,本校得不予受理!)
四、抽籤時間及地點:
本校訂於113年12月12日(四)上午10時辦理抽籤,不開放入校觀看,抽籤結果將公布於本網頁。
(中籤者,於12月17、19日二日繳交後續資料與費用。)
五、收費金額:
(一)依本校校園場地開放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二)基本費用包括場地使用費、水電、照明費與冷氣費等(詳附件4),冷氣本季為非開放時間。
◆(三)停車費用更新,特此說明如下:
1、長期借用以月為單位計收,每月每台車240元。
2、單次借用以場次(2小時)為單位計收,每場次每台車60元。
六、注意事項:
(一)同一時段如有2組以上之申請人,以抽籤決定之。
(二)本校於抽籤後以電子郵件通知正取者繳費,逾期未繳費視同放棄承租資格。
(三)同一申請人或團體(含內部個別成員),以登記2個時段為限(每時段2小時)。
(四)申請人如登記2個時段,請填寫2份申請書,否則本校得僅受理其1時段。
(五)申請書請務必由本人簽名或蓋章,切勿由他人代簽,否則本校將不予受理。
(六)申請書之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請正確填寫,如因字跡潦草或誤繕,造成無法聯繫,請自行負責。
(七)為保障抽籤公平性,嚴禁以非團體成員之不實人頭或同團體內成員以個人名義多次申請,如經本校查證或他人檢舉有前揭情事,將取消抽籤及日後承租資格。
(八)為免退保證金爭議,申請人或申請單位名稱與後續收據開立、保證金退還帳戶名稱皆須相同。
(九)申請人取得使用許可後,如本校有使用需求時,或因應疫情調整開放時間,所繳納之該次租借費用將予以退還,使用者不得異議且不得要求任何損害賠償。
(十)114年第1季預計暫停租借時間:1/1(元旦)、1/25~1/31(過年期間)、2/8(補課)。
(十一)如有疑問,可致電至本校詢問,(02)2501-4320 #122 楊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