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
學生手冊
學校簡介
華德福教育以健康、平衡的方式,追求學生在意志(身)、情感(心)及思考(靈)等三個層面能力的全方位成長。著重頭腦、心性與四肢的均衡發展。在善、美、真的階段性發展過程中,充份了解發揮自己的潛能,孕育自由的精神,並在將來以正向的生命態度,進入世界,貢獻自己的才能。因此慈心華德福學校,致力成為一個持續成⻑的學習型組織,在教育上致力於⽀持學⽣個⼈能⼒全⾯開展的學習系統。
對學生的期待
我們期待高中學生能對自己的學習與生活負起全部的責任,努力做到最好。
待人真誠有禮貌,尊重自己和他人,與教師共同營造和諧、進取的學習氛圍。
透過華德福教育讓生活與靈性結合,成為自由的個體。
擁有面對生命挑戰的正向意志,並有勇氣實踐個人理想。
因此,我們對每個走進華德福教育的學生的具體要求是:
必須學會打招呼
必須成為儀容得體的人
必須成為有時間觀念的人
必須成為很會打掃整理的人
必須是自重與尊重別人的人
必須成為能夠好好發表意見的人
必須要能夠正確聽懂別人說的話
每一個要求的背後是我們的期待,我們對學生的期待是:
必須成為一個真誠的人
必須成為不會讓周圍的人變焦躁的人
必須成為有責任心的人
必須成為能夠為人著想的人
必須成為主動的人
必須成為有毅力的人
必須成為隨時準備好工具的人
必須成為能夠積極思考的人
必須成為懂得感恩的人
必須成為樂於助人的人
必須成為能夠自我覺察的人
學生守則
校園言行
學生應能尊重他人,包含尊重他人的思想、感覺、身體、個人空間與財產。學校致力於創造一個安全的環境,使學生遠離不適當的、傷害的肢體動作與性的影響。詳細相關規定,請參考慈心華德福教育實驗高中學生獎懲辦法。
尊重他人的隱私權與財產,尊重他人的感覺與身體。
禁止傷害性的、侵犯性的語言與肢體接觸。
傾聽他人。
以合宜的語言表達意見。
以自己期望的方式對待他人。
禁止不適當的親密行為。
不破壞公物;學校財產是有價值且應被尊重的。
禁止攜帶危險物品、不良書刊到校。
禁止在走廊奔跑、打球以確保師生安全。
交通安全
早上為上班尖峰時段,蘇澳校區大門口前路段,車流量大、大型車輛多且行車速度快。考量行車安全,因此建議繞道至蘇澳國中後方體育館(志成路)下車。感謝您的配合。
學生上下學應遵守交通規則,違反交通規則且勸導無效者通知家長協助處理。
騎乘單車應戴安全帽。
滿18歲學生得申請機車考照,取得證照後始得騎乘機車上下學。
學生若需自行騎乘機車、(電動)腳踏車,請找生活輔導組老師填寫申請單(依據慈心華德福高中學生自行車、機車、電動車管理要點),完成申請後始可騎乘機車、(電動)腳踏車上下學,若未依照規定停放,則取消騎乘機車、(電動)腳踏車上下學資格。
公物使用
學生使用校園內各項公物及設施時,應維持公物及設施的完善及整潔。
學生借用校園內物品或空間,需經老師同意,並由老師向行政辦公室填具申請表申請出借。用畢,應收拾整齊、歸位,由老師確認清點後歸還。
專科教室經老師允許始得進入,器材必須依照老師指導使用。無論班級或個人,使用後應回復原狀,並擔負清潔與關閉水電、門窗等責任。
進入辦公室前請先取得老師允許方得進入。
行政辦公室影印機原則上不開放學生自行操作及影印個人文件。
如課務上欲使用交誼廳影印機請洽導師使用班級影印密碼,各班請妥善保管班級影印密碼,請勿開放其他班級使用。
任課老師臨時委請學生至辦公室影印,請簽名及註明份數,由辦公室行政老師協助影印。
辦公室電腦不開放學生使用。
請珍惜公共資源,節約能源,隨手關水、關電源。
學生如有違反上述規定,須負擔補救責任,如導致損害須依比例進行適當賠償。
掃除責任
每位學生有每日認真參與學校清潔之義務,各區域指定一位負責同學(區域掃監),負責點名及安排每日清潔項目與監督,並接受導師或行政教師的不定期檢查。
掃除責任經註記不合格或未出席(不含事病假)三次者,責成導師加強輔導。若經警告多次仍未改善者,通知家長並於放學後強制留校協助校園總整理。
校園垃圾,請落實垃圾分類,以及垃圾減量原則。
校園不使用免洗餐具,若無法避免,帶入者須於免洗餐盒上具名,於當日帶回,不造成校園垃圾的處理困擾。
行動載具規範
為保護學生感官發展及養成專心學習、尊重他人的良好生活習慣,並且基於電磁波、網路色情、遊戲…等的傷害與影響,特定本要點,以維護課堂安寧、校園生活秩序,及有效管理學生正確使用行動載具之觀念。在擁有行動載具的便利性之外,也要承擔相對的責任,有意識的謹慎使用行動載具。
行動載具泛指手機、可攜式電腦、平板電腦、穿戴式裝置等具無線通訊功能之終端裝置。
十年級以上學生完成申請後始得攜帶行動載具到校。
攜帶行動載具到校以關機為原則。上學時間8:10後一律關機,當日表定課程結束且離開校園後,方可開機。
行動載具保管方式,得由各班訂定班級自治保管公約,藉學生自我約束、同儕提醒,以降低行動載具干擾,並報學務處核准後實施。未訂定者,手機由導師統一保管,其餘行動載具需自行保管。
在校園期間,10:20~10:50及午休時間,可在交誼廳使用行動載具做為延伸學習活動之用;其餘時段如有課程需要或遇緊急狀況時,須經導師或授課教師同意方可使用行動載具。
教師如查獲學生違規使用行動載具,違者即刻由行政辦公室代為保管,並於之後7天(日曆天)每日上學即交至行政辦公室暫時保管,至放學時由學生領回。申請期間累積至第三次違規即註銷其在校使用資格。
未申請通過者或經註銷在校使用資格者,如攜帶行動載具到校,將由行政辦公室代為保管,當日放學時由學生帶回。如情況未獲改善,則依學生獎懲辦法議處。
未依規定申請者或因違反規範而被註銷使用者,該學年不得再提出申請。
本校區除課堂需要外禁止學生使用手機,如家長有緊急聯絡事項請聯繫行政辦公室,由教師代為轉達。手機請於行政辦公室內或離開校園後再開機使用。
申請程序:向行政辦公室領取使用行動載具申請表並詳閱之,經家長同意簽章後,請導師簽章,再將申請表交回行政辦公室,審核通過後方可攜帶行動載具到校。申請一次得適用至畢業。
服儀要求
衣著是反映個人獨特性的一種方式,因此校方尊重學生透過服裝表達自我的選擇。
同樣的,希望學生能夠尊重自我的穿著,融入一個具有多樣年紀與背景的學校環境,以創造出完整的學校社群。期待學生穿著適合氣候及課程需求的服裝,穿著的風格能夠呈現慈心華德福高中的學生特質。
身為慈心華德福的高中生,應該要瞭解自己是學弟妹的榜樣,同時也是我們學校的外交大使。因此,我們關於服儀要求具體的建議如下:
服裝儀容保持清爽、簡單、整齊,避免髒話及不雅圖案等衣物。
以舒適、透氣、能安全活動的鞋子為佳,顏色與式樣以樸素為原則,校園內不得穿拖鞋。
學生應依相關課程穿著適合的衣物,例如:體育課穿著體育服裝與運動鞋,農耕課穿雨鞋等。
學習與課業
遲到、早退、曠課或缺席
遲到:上課開始十分鐘以內進教室視為遲到。
早退:早退應依請假規定辦理,否則視為曠課。
曠課:學生未到或未經老師許可離開教室逾十分鐘而無正當理由者,視為曠課。除依教育部規定列入記錄,並應完成請假手續。
學校定期統計學生出席狀況,若有曠課或經常遲到、早退或缺席者,以掛號信函通知家長。通知後未有改善者,學校將約談家長。如仍未改善,學校將依「兒童少年福利法第30條第6款」規定,通報社會局,依法定程序處理,以保障學生受教權。
高中作息表
112學年蘇澳校區作息時間如各班課表
畢業規定
110學年入學者
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27條:符合下列情形者,准予畢業,並發給畢業證書:
修業期滿,符合課程綱要所定畢業條件。
修業期間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滿三大過者。
規定修業期滿,已修畢一百二十個畢業應修學分數,而未符合前款規定者,發給修業證明書。
參考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總綱規定:本校為公辦民營之華德福教育實驗學校,依據縣府核備之課程計劃規劃課程。畢業最低總學分數依普通高中課程綱要訂之,目前為合計取得150學分始得畢業,並訂定校內必要修讀條件如左:
校訂必修學分:
社會服務:分為總結性評量與形成性評量,共3學分。
職業實習:分為總結性評量與形成性評量,共3學分。
畢業專題:分為總結性評量與形成性評量,各為2學分,共4學分,至少取得2學分。
畢業戲劇:分為總結性評量與形成性評量,各為2學分,共4學分,至少取得2學分。
戶外挑戰:十年級與十一年級各開設必修0學分課程,至少參與乙次。
111學年以後入學者
十到十二年級學生符合下列情形者,准予畢業並發給畢業證書:
修業期滿,修畢一百五十個畢業應修學分,含社會服務、戶外挑戰、職業實習、畢業專題、 畢業戲劇。
修業期間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滿三大過。
十到十二年級學生修業期滿,修畢應修課程,且取得一百二十個畢業應修學分數,而未符合前項 規定者,發給修業證書。
相關成績單及學生證申請,請參考宜蘭縣立慈心華德福教育實驗高中蘇澳校區教務處各項證件申請單。
請假規定
學校上課時間學生應準時出席,確保其學習心理、人際互動、生命態度與人格特質之健康發展。學生請假應有正當理由,若無正當理由,學校得不予准假。
病假:請於8:20前家長先以電話通知學校,並應於病癒來校上課3日內,持請假卡向導師、高中學務辦理請假手續完畢。
事假: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因故無法先行請假者,應由家長先以電話通知學校,並於來校上課時持請假卡向導師、高中學務於3日內辦理請假手續完畢,逾期一週即以曠課論。
公假:公假需事先申請;代表學校參加校外活動或比賽需出示相關公文或證明,學校據以作為核定公假之依據。
公假外出:應由指導教師於事前填具「請假卡」,會知導師後,向高中學務辦理。
臨時外出:請填寫「請假卡」,經導師同意後,向高中學務辦理請假外出。
喪假:直系血親屬或兄弟姊妹喪葬事宜,應附證明持請假卡,向導師、高中學務辦理請假手續。以一週為限,超過一週以事假計算。
喪假、產前假、娩假等,須會知高中學務及持證明依規定請假。
請假卡開學工作日當天會發給同學,務必妥為保管。如有遺失,需至學習活動組申請補發,酌收工本費十元。
請假達三天(含)以上者,請至學習活動組填寫長期請假卡,連同請假卡一併申請。假別、事由、日期及時間請確實填寫。
成績計算方式
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7條: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之計算,為各科目學期學業成績乘以各該科目學分數所得之總和,再除以總學分數。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之計算,以該學年度各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成績平均之。各科目學年學業成績之計算,以該學年度該科目各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之;學生各科目學期學業成績,依第十條第二項規定應予補考者,其該科目學年學業成績之計算,以其該科目該學年各學期原成績或補考成績擇優登錄計算,不得與該科目重修或補修後之成績平均計算。各科目學期學業成績之計算,遇小數點時,採四捨五入法,取整數計算;學期、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及各科目學年學業成績之計算,取小數點後一位數,第二位數採四捨五入法進入第一位數。
其餘相關規定細則,請參考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及慈心華德福高中學生評量補充規定。
各學期繁星成績計算方式,請參考當年度宜蘭縣立慈心華德福教育實驗高級中等學校繁星推薦作業規定。
若有意申請與學校合作自學,請參考慈心高中合作自學辦法進行申請。
重補修規定
教務處應於各學期開學兩週內公告上一學期修習結束科目之「具補考資格學生名單」和各科補考進行辦法,隨即進行補考,預計在各學期選擇適當時間內完成補考工作。
補考工作結束後,公告補考及格名單。達及格基準者,授予學分,並依本辦法第八條所定之及格基準分數登錄;未達及格基準者,不授予學分,並就補考後成績或原成績擇優登錄。
本校辦理重(補)修之方式,申請學生人數達十五人以上者開設重(補)修專班;申請學生未達十五人者,採自學輔導方式進行。以自學輔導方式開設重(補)修課程,最低學生門檻人數為三人。
十到十二年級學生參與重(補)修須繳交學分費,教師鐘點費由本校按收支平衡原則訂定。本校開設重(補)修課程,以每學分收費240元整。
如放棄補考或未於限期內完成授課老師訂定之補考進行辦法,將喪失日後申請重修之資格。
重(補)修期間十到十二年級學生缺課時數達該科目學習時數三分之一者,不給予成績。
本校學生除病假及其他特殊事件外因故需請假2週以上,應於一個月前由家長提出申請,經導師協助後,擬訂「學生評量彈性調整計畫申請表」,學生完成「學生評量彈性調整計畫申請表」後,須經各科目授課教師同意後,轉交給學生事務組組長送行政會議討論審議後,陳校長核可後施行。
詳細重補修進行方式請參考慈心華德福高中學生評量補充規定。
獎助學金申請
學生獎補助項目包含家庭年收入148萬以下免學費補助、身心障礙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學雜費減免、特殊身分學生書籍補助學產基金、原住民助學金(與148萬以下免學費補助需二擇一)、原住民學生住宿伙食費補助款、以及社會私人計畫獎學金、其他急難救助申請等,依當年度補助單位所提供之經費或名額進行申請。
申請對象為具有學籍之在校學生,家庭無固定收入,生計困難,以致無力負擔學雜費者,或家中有臨時變故者,經導師同意即可辦理。
學生獎補助於每年九月以及次年二月間配合學期開學日期,進行申請作業,經導師確認後及可辦理,獎助學金於每學期末發放,待補助款項收齊將通知學生領取。
詳細相關規定,請參考宜蘭縣立慈心華德福教育實驗高中學生獎補助辦法。
就學貸款申請
依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規定辦理。
申請條件:
為中華民國國籍及具正式學籍者可申請貸款。
年度家庭綜合所得114萬以下,在學期間借款人免付利息。
逾114萬至120萬元之間,利息由借款人自行負擔半額。
超過120萬者,以家中<2位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的條件辦理者,利息全額由借款人自行負擔。
先於就學貸款入口網站(https://sloan.bot.com.tw)填寫貸款申請書或通知書。
申請書或通知書列印出來後,備齊網站所述相關文件至台灣銀行進行對保作業。
持原註冊繳費單至總務處登記並換領貸款後的註冊繳費單後,再向總務處繳費。
領有公費、公務員子女教育補助費、殘障人士或其他政府相關補助費者,僅能就該學期應繳學雜費扣除公費、子女教育補助費及學雜費減免金額後之差額申請就學貸款。
已享受全部公費者,不得申借。但享受半公費或已請領教育補助費者,得申請借扣除公費或教育補助費後之差額。
有相關需求者請至台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進行線上申請,網址:https://sloan.bot.com.tw/newsloan/login/SLoanLogin.action
相關規定一切以就學貸款入口網站(https://sloan.bot.com.tw)公佈為準。
國際生、交換學生
本校鼓勵學生參與華德福學校交換學生計畫,關於國際生、交換生於校外修讀之相關認定方式如下:
參與國際交換學習,不可參加繁星推薦。
國際交換生推薦作業依據當年度推薦徵選辦法進行。
國外修讀學分抵免補修之原則如下:依國外學習報告,由教務審查後決定可抵免科目,並依學習報告分數填入實得成績(若國外學校採等第制,則依該辦法附件二進行百分制成績換算)。
詳細相關規定,請參考宜蘭縣立慈心華德福教育實驗高中國際交換學生學分認定辦法。
休學、轉學、離校說明
本校關於休學轉學離校相關規定如下:
欲轉入本校之學生,要先到原就讀學校辦理轉出手續由學生填妥休學轉學申請單基本資料及休學轉學原因後送交行政辦公室進行用印,轉出申請書須完成各單位簽章。
轉學證明書及轉學資料移轉單,連同相關資料,蓋上教務處戳章,裝入信封後,交家長攜至新學校報到。
相關申請單請參考:宜蘭縣立慈心華德福教育實驗高中離校程序申請書;12年級應屆畢業學生必須繳回學生證完成離校程序後,使得領取畢業證書。
學生證如有遺失,請填妥宜蘭縣立慈心華德福教育實驗高中學生證發給及使用注意事項中遺失學生證聲明書後再辦理離校手續。
相關表單:離校程序單
午餐費用
依據宜蘭縣政府教育處公告「宜蘭縣國民中小學辦理學校午餐工作要點」第二條規定:全校學生應一律參加校園午餐,除因病或特殊因素,得准不參加校園午餐,惟應由家長親送或利用蒸飯設備供學生在校用膳,不接受外食廠商送餐到校或外出用餐。
另有鑒於學生與教職員工經常有公假、事假、病假或休假之情形,基於「使用者付費」的原則,「未使用者」原則同意予以退費,但因假別種類多,請假天數也不定,又本校午餐契約有明訂「午餐提供之日若有異動,由校方於三日前通知廚房廠商,按日扣除餐費」,故而擬定「慈心中小學營養午餐收、退費實施辦法」,明訂午餐收、退費準則,作為申辦午餐收、退費的確實依據。
飲食規劃:學校午餐提供「葷食」(包含肉、魚、蔥蒜韭)、「素食」(不含蔥蒜韭)兩類,素食區奶蛋類會另外獨立一道。每日有一道主食、一道主菜兩道配菜及一道湯;每週一日麵食(或拌飯)搭配兩道配菜及一道點心。每週一日蔬食搭配奶蛋類。 (每月菜單公告於學校官網)。
參加方式:每年於秋學季及春學季進行校園午餐參加意願調查,因特殊狀況不參加者,家長需註明理由。參加者於學期初連同註冊費用一併繳交午餐費、午餐基本費及燃料費。有午餐補助者需求者請主動與導師聯繫。
退費辨法:學生完成請假手續後第三個工作天為退費起始日。
班級退費申請流程:班級辦理校外教學的班級,請導師於十天前填寫校外教學申請表,並向午餐秘書登記告知停止用餐起訖日期。因故臨時班級停課,請導師先向教務處提出停課申請,並於三日前知會午餐秘書,以便廚房確實掌握用餐人數。
其他午餐費用退費相關規定,請參考宜蘭縣立慈心華德福教育實驗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與教職員工午餐收、退費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