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措施與組織運作
1.生涯發展教育工作執行委員會
1-1.能依規定組織生涯發展教育工作執行委員會,並定期召開會議及記錄
1-2.能於期初說明及討論學校年度生涯發展教育實施計畫內容,並於期末檢核計畫執行情形及提供未來辦理之相關建議
2.技藝教育遴薦及輔導機制
2-1.能依規定組織技藝教育遴薦及輔導會,並定期召開會議,完整記錄會議內容
2-3.能落實學生興趣輔導及調查機制,並明定開辦職群考量原則
3.生涯發展教育相關研習
3-1.能規劃辦理校內教師生涯發展教育專題研習並提高教師參加比率
3-2.能推薦或鼓勵教師參加縣市政府或校外機構辦理之生涯發展教育專題研習
3-3.能規劃辦理生涯發展教育相關主題之親職講座和進路選擇說明會並積極鼓勵家長參加
4.資源運用
4-1.能連結社區專業人力、技職校院、職訓機構及產業資源等,提供學生職群探索及認識工作世界,並具體呈現資源運用情形
4-2.能依年度生涯發展教育實施計畫合理分配及運用生涯 發展教育專款補助及相關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