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的幾年,這個不固定的因素掀起了一股熱潮,不僅是對於過去天主教的傳統聖樂,還有一些被提議且尋求認可的創新,都帶來許多不同的態度與想法。今日,我們發現不論是針對傳統的聖樂或是創新的音樂表達,若對於任何改變抱持著抵制或頑強的態度,並不有利於回應教會今日的需求,教會需要的是大家保持一個開放、接納的態度。
在這個易變的環境下,有兩點有利於教會與音樂之間的關係:一個是禮儀,其組成要素包含了音樂的表現,另一個則不全然是禮儀方面,而是涉及牧靈的目的,也就是宣講和推廣基督的訊息,在其中所謂的聖樂就是一個大家注目的領域,特別是它擁有極富創造力的特色。
聖經多次提醒我們,聲響的表達是天人關係的源頭。太初,天主的聲音,宣告救援的聖言,都是連繫人類和天父的最原始關係。就如同中世紀的德國神學家、作曲家賓根的希爾德加德(Hildegardis Bingensis)所說,每個人的靈魂裡都擁有一種調和,並且也參與任何一種和諧。人類這種固有的傾向,允許音樂向他傳達字語和想法無法表達的東西。音樂是摸不著也看不見的,在人生命當中的每個時刻都是不同的,它能抓住每個人的內心世界,接近天庭。
祈禱的時刻,和天主對話的時候,也就是禮儀進行之處,是一個特許的地方,在當中,教會的音樂得到了原始以及圓滿的表現。關於這點,已退休的教宗本篤十六世,在2007年2月22日的勸諭中第35章說道: 我們和天主之間的關係就彰顯在神學與禮儀的效力之美上。禮儀,除了基督的啟示之外,有一個和美的內在關係:是真理的光輝(veritatis splendor)。禮儀之美是這個奧蹟的一部分;它是天主光榮的至高表現,就某種層面而言,它意謂了天主走入人間。
因此,美感,並非為一個禮儀運作的裝飾性因子;而是建立禮儀的一個要素,因為它是天主本身的象徵,也是天主的啟示。因此我們必須要意識到禮儀的重要性,因為它會隨著自己的本質閃耀發光。
禮儀關係著美的這種認知,不能不喚起我們身為基督徒的責任與為人。本篤十六世的話語,給了我們一些啟發。首先,我們要有辨識美的能力,以及要懂得欣賞它。這並非為一個平凡的要求,要得到這樣的一個能力,每個教友的心靈都能夠在邁向美的路途上,獲得幫助、陪伴。第二,必須要注意的是,和禮儀相關的藝術,是祈禱的見證,是人類尋找天主的模範。默觀這些藝術,引領我們跳脫每日所發生的事件,並且會陪伴我們去接受天父的恩寵。
除此之外,這些話語也邀請了大家參與禮儀的準備,如此一來不僅可以實踐一個有益處的儀式,也可以在教友心靈深處,準備好最佳狀態來「接受天主恩寵的果實」,就像教宗聖碧岳十世(Pius X)的自動手諭所祝福的。
而我們所談論的美,從來就不能和顯而易見的美或是平庸的美畫上等號:在這些傑出藝術中的美,只有在經過又長又辛苦的準備道路後才能體會;能夠感受這樣的美雖不容易,但對於那些想要經歷這種感受以及懂得欣賞其成果的人而言,卻是相當的重要與值得。
我們在接待來自全世界的學生的經驗,不論是修道人員或是平信徒,皆可清楚地看出一個事實,即使大家對於就讀聖樂院持有不同的態度,但有一點卻是他們的共同之處,其中一方面就是對於教會音樂的喜愛(至少他們公開的說法是如此),但另一方面卻是大家一般都會碰到一些困難,也就是不知如何在教區或是自己的本堂,將這些音樂工作付諸實行。我們的面試老師在訪談後點出了一些(較急迫的)元素,這些元素牽涉到宗教人員、教友集會以及教會內的音樂工作者所扮演的角色。這些困難皆有解決辦法,但是必須要透過教會的職權、每一位神職人員、教會內的音樂工作者以及所有教友的能力與決心。
舉例說明,有一些團體常常會遇到一種狀況,在禮儀當中,他們的音樂完全無法以一種自然的、能信服別人的方式來表達,因此在他們的祭典儀式當中完全排除了音樂的表達,導致的結果便是在儀式當中,音樂完全是以即興的方式呈現,不然就是很凌亂,甚至完全沒有連貫性。
首先我們來看看第一種狀況,在整個儀式當中是沒有音樂的:所有保留給主祭的部分,皆是用唸的(祈禱文與舉揚聖體的禱詞),讀經與福音宣告的部分也一樣,這部分應該是由執事來進行,這些經文都是以唸的方式來呈現,而非以半唸半唱的方式來表達;同樣地,信眾的回應也是用唸的而非唱的。
面對這種相當普遍的慣例,在大公會議後的法規省思,提供了我們一些清楚的指示。如果我們所指的是〈宗座禮儀部關於禮儀中的音樂訓令。論聖禮中的音樂〉,我們可以看到訓令中規定,彌撒中主要的歌唱部分是保留給主祭的[3]。因此此規定帶來了一個結果:每一位司鐸在彌撒中,都必須要有能力唱保留予他的部分,特別是主日及慶節彌撒。主祭為信眾而言,必然是參與整個禮儀的模範:總之,主祭的責任就是在禮儀中提升音樂元素的固有本質。如果主祭以唱的方式舉行儀式,信眾們也將會被帶領,祈禱也會仿效聖禮,以歌唱的方式來表達。
在上個世紀的七零年代,特別是在盎格魯撒克遜文化的國家中,可以觀察到聖祭禮儀中音樂實踐是如何慢慢地達到「四聖歌症候群」(Four Hymn Syndrome),這並不完全是一個音樂用語,其所要表達的是所謂的四首聖歌的現象。這是以前關於彌撒中的一種慣例:整個彌撒只有在四個不同時刻的儀式裡,有讚頌風格的歌曲出現:在進堂時、在奉獻時、領聖體時以及祭儀結束時。這四首聖歌的選擇是取決於其實用性:當時幾乎都唱同樣那幾首歌,信眾對這四首聖歌也熟悉,大家也都欣然接受。因此,除了在這四個時刻所唱的聖歌外,對於要拓展彌撒中其它時刻的禮儀曲目,好讓彌撒可以更貼近當日禮儀的主題,關於這樣的一個想法,是幾乎找不到任何資訊的。
在此態度之下,全世界的許多教區都有這麼一個共同點:在這樣的音樂儀式中,呈現出一種沒有活力、遭忽略的面貌。而教會的音樂,在如此不確定與不斷變動的現況之下,無法允許不積極性:我們對於在早期因習慣所建立的常規,還有太低階的禮儀音樂,不能獲得滿足。
而在另一個極端的現象裡,我們可以觀察到其它團體的禮儀音樂面貌:在儀式當中含括了所有種類與風格的音樂,造成了一種音樂上不受限制的儀式,在節慶儀式的意義上過份地超過了其該有的樣貌,為了要讓信眾參與儀式,並不對於其所選的音樂之合宜性多做考量,如此一來,卻製造了聲響上的混亂,一種只適合於信眾自由的音樂表達。在這個狀況下,明顯呈現出他們缺乏對於禮儀的理解,還有對於關係著天主聖言、天主的榮耀和聖體奧蹟的特性之理解。看來似乎非常需要強調禮儀的意義與儀式中的音樂表達形式之間的緊密關係。禮儀音樂的功能性,是整個儀式的支柱並且是不可或缺的,它是不能忽略以及低估的。
禮儀為了讓我們參與有別於我們日常生活以外的一件大事,把我們召叫到教會內,在它內有聖寵的奧秘,並且需要音樂的妝點來作為表達的方式,這是一個特別的時刻,有別於每日發生的瑣事,也就是我們和天主相遇的時刻。
可以覺得奇怪的是,要談論禮儀中的音樂,我們無法不談及靜默。在人與天主的交談中,每一個人都會以說、唱、祈求、讚美來和天主對話,但也是有靜靜地聆聽天主聖言的時候。
每一種音樂都有自己的靜默,要讓音樂有所共鳴,此靜默是不可或缺的元素。但在禮儀中,靜默有其特殊的意義,因為它一直跟天主聖言有很深的關係,在儀式進行中的某些時刻,天主聖言在靜默中迴響,和我們祈禱的心產生共鳴。
根據教宗本篤十六世所說:「靜默是一種環境狀況,它有助於我們全神貫注聆聽感受天主,有助於冥想。享受靜默、讓自己置身於其中,被靜默『灌注』,這樣的舉動讓我們更易於祈禱。
在〈論聖禮中的音樂〉第十七章中也提到, 在適當的時候,觀察這神聖的靜默;教友不是像一個局外人、無聲的觀眾來參與禮儀,而是依著聆聽來自於天主的聖言、禮儀當中的聖歌和祈禱以及主祭所說的禱詞經文,將自己置身於奧秘的深處。
在祈禱中將自己置身於靜默裡,它所指的不只是緘默,也是聆聽。今日,透過一些關於感知心理學的音樂學研究裡,可以得知聆聽從來就不是一種被動的行為,而是帶有感知的批判,儘管有它不同層次的認知與深度。
對於教友是否不主動的參與儀式中的歌唱,或是他們只侷限於聆聽,我們無法再說這樣的狀況是完全排除在參與禮儀之外的。聆聽本身是附有參與性,並且會將參與者捲入其中的,它可以讓教友成為禮儀中主動的元素,即使當他們並不需要開口唱歌或是唸經文時。接下來我們再看一段拉辛格(J. Ratzinger)樞機主教的一段話:
為什麼所謂的行動就只有說話符合資格而已,而不是聆聽、用感官和精神接納,神聖地共同參與聖祭?感知、接納、感動不也算是一種主動的參與嗎?如果我們將人的主動參與性侷限在說話,呈現出的只是人表面的一部份,而非人的全面性。
教會必須要再次賜予人類愛天主、光榮天主的能力,透過這樣的能力,才能夠重新喚醒宇宙、以及圍繞在我們身邊的美。
在靜默裡聆聽禮儀音樂的傑作,便是參與禮儀並一起祈禱。
原則:
一、選曲者必須知道禮儀的結構和意義,和要選的歌曲有哪些。需要選的歌曲一般說來分為「固定部分」,即:垂憐曲、光榮頌、(信經、)歡呼歌和羔羊讚,也包括信德的奧跡、感恩經後的阿們和天主經等,在彌撒當中「歌詞固定」,曲子也不常做變換的歌曲。和「變化部分」,即:進堂曲、答唱曲、歡讚曲、奉獻曲和領主曲,也包括謝聖體曲和出堂曲等,因彌撒主題的變換而選用的歌曲。
二、彌撒的主題因著教會當中的禮儀年分甲、乙、丙三年做循環,禮儀年包括宗教時節、節日、慶日、紀念日和平日等,另外也會因為國家的節慶包括元旦、國慶日、春節等,增加教會中適應本地化的彌撒主題。但是不可忘記的是:禮儀年的意義是要我們跟隨基督一生的腳步與他同行,以基督作為生活和慶祝的中心,所以雖然教會在某幾個月份中指示恭敬聖母、聖若瑟、耶穌聖心和為練靈祈禱等意向,這些都屬於鼓勵教友的熱心敬禮,並不一定要在彌撒中特別選曲。
三、知道彌撒主題後,研讀當日彌撒當中的三篇讀經和答唱詠,選取適當歌詞的歌曲安置在彌撒結構中的各位置,如果仍是抓不著重點,參考進堂詠、奉獻詠和領主詠的內容也是一種簡便的選曲方法。音樂的風格也儘量統一,尤其是「固定部分」儘量選自同一作曲者和同一套「彌撒曲」,以輔助禮儀順暢平穩地進行,
實際運用:
一、禮儀中能使用的曲目有多少是選曲者必須注意的,教堂所使用的歌本有哪些,其中哪些會唱,哪些不會唱,哪些歌曲是不但歌詞適用,而且音樂也適用。另外,音樂的形式又有不同,是對經和詩節對唱式的,或是多段歌詞讚美詩式的,有 時可以選擇適合彌撒主題的幾段唱,音樂長短的拿捏也是選曲者預先要能設想的。
二、參與禮儀的信友的歌唱程度也是選曲者要注意的,有時候是老人家唱老歌,年輕人唱新歌,信友們學習新歌的能力是如何,是否有聖詠團支持信友歌唱等等,但是能聽到信友們的歌聲是該被鼓勵的。選曲者自己也該常常擴充自己的音樂曲目,做適當的使用。
三、彌撒中音樂的呈現方式是有無合唱團、用電子琴、鋼琴、吉他、樂團伴奏,或清唱,或是樂器獨奏或獨唱……等等,有些歌曲是不適宜某些伴奏方式的。
四、彌撒中的成員和規模大小是包括大節日或堂慶的慶祝、主教蒞臨或是多團體和多族群的共融彌撒等等。選曲可以特別設計和加以訓練,其目的都是為加強和顯露禮儀中所寄予的豐富生命和教會的共融。
最後,筆者想提醒的是:什麼是適當的禮儀音樂呢?葛麗果聖歌誠實說來並不是「好聽」的歌,而是「祈禱的歌」。但就民族性的不同,音樂的節奏和性情會不同,再各個團體的性質和神恩不同,彌撒的曲目和選曲也都會不同,所以小型聚會或是各獨立單一團體的彌撒會有自己的型式和氣氛,大型的禮儀就需要多方考量了。
地點 (辦公室)16:30 -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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