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寧四號棧(以下稱「本公司」)提供場地租賃服務,並出租實體空間(以下稱「租賃空間」)予使用者(以下合稱「本服務」)。當您使用本服務,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同意接受並遵守下列使用者條款 (以下稱「本使用者條款」)。本公司保有不定期更新、修改與補充使用者條款之權利。您應於使用本服務前仔細閱讀本使用者條款之全部條款,並定期檢閱本網站有關使用者條款之更新公告。如您不同意本使用者條款之內容或不同意本公司得隨時修改之,請您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一經使用本服務,即表示您聲明並保證:
您是具備完全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並已接受本使用者條款,且依法有權為之。如您不具備前述主體資格,則您及您的法定代理人應承擔因此導致的一切後果,且本公司有權停止您的使用,並就本公司所受之任何損害及損失向您及您的法定代理人索賠;
依照相關法規,您有權使用本服務;
您提供本公司之資料皆為真實且完整,並將依本公司之請求適時更新;
在法規許可範圍內,您同意本公司得為遵守相關法律或依相關法律之強制規定,使用您的資料提供本服務;
您不為任何不法目的使用本服務,諸如非法賭博、洗錢、詐欺、勒索與資助恐怖主義等,亦不得使用本公司或本服務進行任何不正當或有損本公司商譽或信譽之活動;
您將遵守法規與場地使用規範,並不得利用本公司與本服務從事任何侵害他人權益之行為;
您將為您在使用本服務之下所有活動負責,如第三人經您同意或因可歸責於您之事由使用您的本服務而致本公司受有任何損失或損害,本公司並得向您請求損害賠償(包含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律師費及商譽損失):違反使用本使用條款;使用或錯誤使用本服務;違反任何相關法規。
使用本服務時,您承諾並充分理解使用租賃空間之規範:
遵守大樓規範,公共區域應保持輕聲細語,勿大聲喧嘩。
請配合準時進場與離場,不得提早進入或逾時滯留於租賃空間。
禁止烹飪、使用明火之加熱設備、攜帶動物(障礙輔助犬,如:導盲犬、導聾犬等其他輔助犬不在此限)、吸菸、毒品、性愛、攜帶危險物品以及賭博等違反法令規定、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行為。違者將直接取消使用權利,如有任何法律責任,需由場地使用者自行負責。
本場地設有監視器,僅供確保場地使用狀況及設備財產安全,不會作其他用途使用。
場地使用者需在離場前自行清潔環境,並將場地與設備復原,若留下髒亂的環境或損毀設備,將需支付額外的維護費用。
如因使用者的故意或過失,導致場地遭受損害,將向該使用者要求賠償。
場地使用者於租用開始的前、中、後,任何放置於永寧四號棧空間內或公共區域的物品,本公司將不負責任和保管與賠償責任。
預訂:
成立訂單:您如有預訂場地的需求,需先透過本公司提供之聯繫管道確認場地租賃狀況與租賃期間的報價,並充分理解每次預約皆以 2 小時起租(未滿 2 小時者按 2 小時計算)。一旦透過本公司提供之匯款方式進行付款,並經本公司確認通知收到款項後始成立訂單,即表示您已詳閱並願意依照本使用者條款租用本公司管理之租賃空間,本公司有權決定是否接受您的預訂,並得依租賃空間之實際狀況或本公司認定適當時,取消您對特定租賃空間已完成之訂單。場地使用者所留存之資料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本公司變更之,且不得以資料不符為理由,否認已完成租賃或拒絕付款。本公司將盡力維護所刊登之租賃空間之資料的正確性,惟本公司不保證網站租賃資料均為完整、正確、即時之資訊,如您對租賃空間有任何疑問(包括但不限於租賃空間之設備設置等),應事先詢問本公司後再進行預訂。
租賃期間:租賃期間係指您對特定租賃空間預訂完成之租用時間。您應於結束時立即停止使用並離開租賃空間。如您有繼續使用空間的需求,請先主動聯繫本公司,並依照預約程序成立訂單,惟您是否成功預約該租賃空間,需視該場地之實際狀況決定,本公司不保證您能再次租用該租賃空間。
延長加時:您如在現場使用租賃空間時,希望延長租用時間,請於原租賃之期間結束 1 小時前,主動聯繫本公司,並依照預約程序成立訂單始可延長加時,惟您是否成功預約該租賃空間,需視該場地之實際狀況決定,本公司不保證您能再次租用該租賃空間。
超時費用:如您未依規定完成加時延長,卻仍於租賃期間結束後停留於租賃空間,您需支付超時費用,並立即離開該租賃空間。超時費用以每 5 分鐘(未滿 5 分鐘者按 5 分鐘計算)按該租賃場地之半小時租賃費用計費。例如:於租賃期間結束後至 5 分鐘內(包含 5 分鐘)仍逗留於租賃空間者,超時費用為該租賃空間之半小時租賃費用;於租賃期間結束後 5 至 10 分鐘內(包含 10 分鐘)仍逗留於租賃空間者,超時費用為該租賃空間之 1 小時租賃費用,以此類推。
變更訂單:於租賃期間開始前 3 個工作日,您可無條件免費變更訂單的服務內容包含:取消退費、變更租賃日期、延長/縮短時間、變更場地,惟您是否成功變更訂單,需視該場地之實際狀況決定,本公司不保證您能變更訂單。
付款:
您可至本公司提供之聯繫管道提出預訂需求,本公司將提供您指定匯款帳戶,您應確保能即時完成訂單之付款,並在付款完成後主動至本公司提供之聯繫管道告知付款帳號後五碼供本公司查詢款項狀況,經確認無誤後,本公司將通知您訂單成立,始成立訂單。如您因任何原因未完成付款程序,本公司不負責為您保留預訂。
如需開立發票,請主動告知發票抬頭、發票統編、開立品名。本公司僅就單一訂單開立發票,您於收到後需自行妥善保管,遺失恕不補發。如發票資訊有誤,請立即通知本公司。
若因不可抗拒因素而取消,可於取消當日後 3 個工作天主動向本公司提出退費或改期,恕本公司不主動退款與變更訂單。
任何退費接匯扣除匯費後退回。
本公司僅從事租賃空間之出租業務,並非以各種方式名義提供不特定人住宿、休息並收取費用及相關服務之營利事業,亦未從事任何違法之業務。租賃空間使用者承租租賃空間所從事之任何活動,皆不構成本公司之業務,本公司概不負責。本公司亦不因租賃空間使用人於租賃空間之任何活動,而有義務遵守該租賃空間使用人應適用之法規。
在法律許可下,除因重大過失或故意行為所致之直接損失外,本公司將不負責任何本服務或本公司行為所造成之任何損害及/或損失。如本公司對任何租賃空間使用人需負任何賠償責任,本公司僅對單一租賃空間使用人之賠償責任應以對該會員所收取之費用(如有)為上限。
租賃空間使用者知悉並同意所有與使用本服務相關的納稅責任,應由租賃空間使用者依照相關法律負擔,本公司不提供相關法律或稅務上之建議。因稅務法規可能隨時更新,租賃空間使用者如有任何疑問,應即時尋求專業意見。您因使用本服務衍生之稅務相關問題,一切依照應適用之稅法等相關法律處理。稅捐機關如提出要求,本公司將依稅捐機關之要求提供本服務使用者之資訊進行扣繳。
在適用法律許可之最大範圍內,對於因您使用本服務或因您違反本使用者條款,致使本公司、員工、關係企業及/或合作廠商遭受任何訴訟、賠償責任、賠償請求、直接或間接之損失或損害等,您同意全額(包含律師費用)賠償本公司、員工、關係企業及/或合作廠商。
除前述規定外,您同意違反以下事項之懲罰性賠償金如下:
租賃空間應在租賃期間內使用,不得提早進入,違者罰款新台幣 1,000 元。
未準時離場,如逾時將依超時規範額外收取超時之費用。如因您未準時離開租賃空間,而造成他人之損失或損害,您應就本公司或該他人之損失及損害負全部責任。
如製造髒亂、遺留垃圾、環境未復原或租賃空間之裝潢汙損,依本公司判斷情節嚴重性,罰款新台幣 1,000 至 5,000 元。
如造成設備損壞,依本公司判斷情節嚴重性,必須支付該物品購買金額的 50% 至 100% 元。
於租賃空間內外抽菸(含窗戶、陽台、大樓公共區域等)者,依本公司判斷情節嚴重性,罰款新台幣 3,000 至 10,000 元。
使用任何明火設備從事烹飪活動者,依本公司判斷情節嚴重性,罰款新台幣 3,000 至 10,000 元。
攜帶動物(障礙輔助犬,如:導盲犬、導聾犬等其他輔助犬不在此限)者,依本公司判斷情節嚴重性,罰款新台幣 500 至 1,000 元。
從事涉及有關毒品、性愛、攜帶危險物品及賭博等違反法令規定、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本使用者規範之行為者,依本公司判斷情節嚴重性,罰款新台幣 3,000 至 10,000 元,且後續將交由執法單位辦理。
如您因違反租賃空間使用規範或相關大樓管理規範而衍生任何損害賠償或罰款,您充分理解並同意,本公司得就該損害賠償或罰款之金額直接向您索取賠償金額。
您以充分理解並同意,本公司就您於租賃空間或公共區域放置之物品不負責任何保管及賠償責任。
基於不可抗力、法律或政策的變化或其他非本公司所能控制的因素,至本公司不能履行本服務時,本公司可隨時停止提供相關的服務。
本公司有權隨時修改或變更本使用者條款之內容,或暫停、終止本服務,且毋須另行通知。本使用者條款一旦發生變動,本公司將在網站上公布其修改內容,建議您隨時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本公司修改後之本使用者條款一旦於網站上公布,即有效取代先前與您之間的使用者條款。如您於本使用者條款之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即視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
如本使用者條款之任何條款被認定為違法、無效或不可執行,該等條款應視為具可分割性,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有效性及可執行性。
本使用者條款及本公司公布之任何政策或規則構成您與本公司間的完整合約,並取代雙方先前之任何形式的合意、溝通或建議(包括但不限於舊版使用者條款)。
如您對上述使用者條款有任何疑問或意見,或您獲悉本公司相關之任何違規或違法行為,請洽詢及/或通知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