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及報案

規定:

第一章:玩家總規定

1.不得破壞他人房屋,初犯監獄7天,累犯BAN+IP30天,嚴重者會有另外處罰

2.不得惡意殺害他人,初犯BAN+IP30天,累犯BAN+IP60天,累犯15次ban+IP永久

3.騷擾管理員,初犯禁言2天,累犯禁言30天

4.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粗俗言語及不雅詞彙謾罵全體行政人員或玩家 ,初犯禁言1天,累犯3天

5.禁止使用任何外掛(x-ray,自動釣魚等),可以使用動態光源模組,初犯ban30天,累犯60天,累犯5次則ban+IP永久

6.禁止偷竊任何箱子的任何物品(沒上鎖的任何東西),已註明公共箱的箱子不在此限,初犯監獄14天,累犯監獄30天

7.騷擾玩家(需附上證明)初犯禁言7天,累犯禁言30天

​8.離開重生點約50格的距離後即可蓋家

9.禁止以一切方式干擾(如連閃器及DDOS等)依情節輕重開發,必要時不排除報警處理

10.禁止以任何方式煽動內亂,擾亂遊戲秩序,違者Ban+ip

11.如玩家在遊戲或現實中有任何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或玩家所在地法律,本世界則無須負責

​12.一進入世界則自動同意以上規定

13.議長及委員長有規定最終解釋權

第二章:管理員規定

1.必須公事公辦,私事私辦,絕不可私事公辦

2.必須公平公正.不可濫用權限給其它玩家好處,擾亂遊戲平衡

3.世界如果要新增管理員,必須自行連絡委員長,新增時會發布公告,如沒有公告,請勿騷擾管理員或委員長

4.違反以上規定,則永久拔除管理員

5.成為管理員後則自動同意以上規定

第三章:自組團體規定

1.世界團體規定階級如下:

氏族<部落<社區<村莊<城鎮<城邦<國家

2.申請任何團體時,都必須提供以下資料給委員長:

3.團體內部規定必須以伺服器及世界規定為基礎,可設立內部新增規定(不能夠違反伺服器及世界規定)

4.團體若到達升級門檻,可向委員長提出升級團體階級

5團體若違規則以解散處分

​6.團體創立後則自動同意以上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