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因素取消訂房
- 如因颱風影響宣佈嘉義縣停班停課,事後可辦理訂金全額退還 (退款手續約3~7工作天)。
- 颱風前夕如會影響嘉義縣,我們會依氣象局發佈颱風入境當日的前一天致電詢問是否辦理延期或取消訂房。
個人因素取消訂房
- 除遇颱風宣佈停班停課外,若因雨天或私人..等因素而臨時取消訂房者,恕訂金無法退還。
- 旅客於預宿日8日前取消訂房,訂金尚可全額退還。
- 旅客於預宿日前8日內取消訂房,扣除訂金的50%,餘額退還。
- 旅客於預宿日前1日或住宿當日取消訂房,扣除訂金的100%。
(退款事宜依觀光局頒布之民宿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參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