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1. 競賽時間:每次10分鐘,進行2次。
2. 兩次競賽中,以打字速度高者作為該次競賽的總成績。
3. 打字正確率須達90%以上,否則喪失資格。
4. 依競賽時間取打字速度最快者為高分,同分時,以打字正確率高者為優勝。
5. 得自備鍵盤但不得使用具有聲光效果的鍵盤,並於該場次競賽結束後,始可入內拆走鍵盤。
6. 禁止鍵盤輸入法以外之輸入法和自訂詞庫。
※注意事項
1. 所有作品應該由參賽者使用滑鼠親手繪製,不得使用現成圖片(含圖庫光碟、繪圖軟體所附百寶箱圖庫、利用掃描器或數位相機取得之圖片),凡經評審發現或經檢舉使用現成圖片者,該作品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取消名次,其他參賽者維持原公告成績,不再變更)。
2.靜態類作品以作業系統內建的繪圖軟體繪製(版本以競賽網站公告為準),並以JPG或PNG格式上傳至競賽主機。
3.靜態類作品像素大小統一規定為1024x768 pixel。
4.作品內容不得出現姓名及學校等相關資訊,違者不予評審。
5.作品須同意創用CC授權(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毋須在作品內嵌入創用CC授權標示。
※注意事項
1. 作品以LibreOffice-Impress(版本以競賽網站公告為準)製作,並以odp檔案格式上傳。
2. 檔案大小限制於30MB以內,簡報總頁數不超過30頁。
3. 請於作品開頭或結尾加入創用CC授權標示。
4. 使用軟體限競賽場地提供之軟體,不得自行安裝。
5.作品內容不得出現姓名及學校等相關資訊,違者不予評審。
※注意事項
1. 競賽工具:一律使用主辦單位公告之「SCRATCH圖形化程式設計軟體」產出競賽作品,比賽使用版本以競賽平台公告為準。
2. 競賽題目:於競賽平台當場公佈,題型為互動式遊戲創作,評測參賽者的遊戲創作程式設計能力。
3. 使用素材
(1)SCRATCH程式內建素材。
(2)競賽單位提供之創用CC授權素材
(3)因比賽重點著重邏輯觀念及程式設計且考慮比賽時間,故不開放參賽者自行繪圖。
(4)評分標準:依實做題遊戲內容配分項目評分。
※注意事項
1. 競賽工具:一律使用主辦單位公告之「SCRATCH圖形化程式設計軟體」產出競賽作品,比賽使用版本以競賽平台公告為準。
2. 競賽題目:於競賽平台當場公佈。
3. 動畫作品長度以90秒為限,須能自動播放完畢,不於作品中設計與觀眾互動之段落。
4. 使用素材
(1) SCRATCH程式內建素材。
(2) 競賽單位提供之創用CC授權素材。
(3) 由參賽者使用滑鼠或繪圖筆、繪圖板等設備,利用競賽場地提供之繪圖軟體工具或功能親手繪製,不得額外安裝其它繪圖軟體工具。
(4) 競賽單位提供之創用CC授權素材由選手參考使用,不以此為限,選手亦得使用SCRATCH程式內建素材、自創素材。
(5) 比賽會場提供鍵盤、滑鼠,不提供上網環境。
(6)耳麥由選手自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