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院校
遠距教學課程與線上教學指引
關於指引
民國109年,全台因應新型冠狀肺炎之防疫需求,促使各大專院校規劃「線上補課計畫」或是規劃「全面線上上課」之實施方案,此類實施規劃與民國95年教育部已訂定「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究竟有何異同?而此因應防疫需求所激發的線上教學方案又該如何擬定?
本網頁指引,整合各種資源並提供參考方案,歡迎有需要的大專院校運用,實現數位學習無疆界願景目標。
如何使用本指引
首頁簡要說明「遠距教學課程」與「線上教學」之概念、異同與應用。你可進一步依據你在學校之角色,在「學校行政」、「教師教學」、「學生學習」頁面中,觀看您所需要的資訊,而在「相關連結」之頁面,我們定期提供最新資源,您可即時透過下載取用或觀看連結。
認識遠距教學課程
民國95年教育部已訂定「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大專院校實施遠距教學,應指定專責單位辦理,並得視課程需要,置助教協助教學或提供教材製作支援。此所稱遠距教學,指師生透過通訊網路、電腦網路、視訊頻道等傳輸媒體,以互動方式進行之教學。單一科目授課時數二分之一以上以遠距教學方式進行。其中的遠距教學課程授課時數,包括採「非同步」、「同步」方式 之線上課程講授、師生互動討論、測驗及其他學習活動之時數。
學校實施遠距教學,應於具備教學實施、記錄學生學習情形及其他支援學習功能之學習管理系統(常稱LMS)為之。學校之院、所、系、科、學位學程開設『遠距教學課程』,應依學校規定由開課單位擬具教學計畫(應載明教學目標、修讀對象、課程大綱、上課方式、師生互動討論、成績評量方式及上課注意事項等),依大學法施行細則及專科學校法規定之課程規劃及研議程序,經教務相關之校級會議通過後實施,並應公告於網路。學生修習遠距教學課程成績及格,且符合大學法施行細則及專科學校法施行細則學分計算之規定者,由學校採認其學分,並納入畢業總學分數計算。
教育部95年另發布「數位學習認證作業申請須知」,陸續修訂相關法規,透過認證制度為我國大學遠距教學品質把關,藉由數位學習認證機制,期提升大學遠距教學品質與教師參與度,故學校可依校方數位學習發展方向,以遠距教學課程之實施為基礎,參考「教育部遠距教學交流暨認證網」整體規劃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數位課程認證的推動工作。
認識線上教學方案
因應新型冠狀肺炎疫情若須停課,或有學生在外地、中國大陸無法返台之情形,學校啟動線上教學機制,因為疫情特殊情況考量,不論是否課程於前一學期有申請遠距教學課程,皆可運用線上教學之非同步或同步線上教學模式,例如:教師透過完善之數位教學設計規劃課程、錄製數位教材、設計線上討論與測驗等,上架至學習管理系統,經營非同步線上教學活動;或是運用同步線上教學系統,師生在同一個時間線上視訊授課與交流。依據課程屬性、資源適時安排非同步與同步線上教學。
學校、教師、學生能在這段時間進行線上教學演練,屆時若停課便可馬上啟動、無縫接軌。唯不論是否停課,數位學習已是學習趨勢、師生善用數位資源,共同致力讓你我學習不中斷,也能培養自主學習的態度及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