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02修訂
一、 一般性規定:
每日最後離開實驗室的人請記得關閉空調、電燈及非必要電源,並將門確實上鎖。
無人在實驗室且具連續實驗或計算需求,必須先擬好對策流程,並於適當位置放置標語提醒,防止誤關電源或更動實驗設定。
實驗室內禁止奔跑、大聲喧嘩以及影響他人研習、實驗或討論之各種行為。
實驗器材使用完畢後,請清理乾淨並歸位。
講話請盡量心平氣和,請切記尊重、包容、友善。
實驗室之學生、助理、研究人員與教師之通訊錄,僅供實驗室內部聯繫使用,切勿違反個資法流出實驗室之外。
實驗室學生/助理相關規定與表格置於實驗室網頁/相關規定/表格下載。
二、 安全性規定:
實驗進行前須先熟悉實驗操作流程,實驗進行中須注意實驗安全,必要時需穿戴防護面罩、防觸電手套等防護裝備。
實驗室內禁止攜帶高危險物品,如煙火、槍彈等政府管制物品。
實驗室內禁止進行任何實際或網路之違法行為。
實驗室之各項設備、設施若出現緊急異常,依實際情形先自行處理或撥打校方緊急電話。
三、 實驗室設備使用、借用規定:
實驗室內之各項公有設備財產,切勿擅自攜出實驗室,若有攜出需求,須先告知負責人。
其他實驗室人員借用儀器設備時,填寫『動態系統分析與控制實驗室設備借出單』,並經雙方實驗室負責人與借用人簽名確認;承辦人同時填寫『動態系統分析與控制實驗室設備借出登記表』以利統計查詢,並列入離職移交項目。
畢業離校、離職或因其他原因離開實驗室,須先繳回借用實驗室之財產設備以及鑰匙,確實並清楚移交必要事項,並收拾乾淨個人物品,填妥『動態系統分析與控制實驗室離職確認清單』,並經核可確認後方可離校。
四、 實驗室物品採購相關規定:
實驗室內之各項耗材,切勿過度浪費;短缺時,儘快通知實驗室負責人。
運用公費採購物品以課程和研究相關為限,代墊人於發票/收據以鉛筆註明身分證字號後辦理核銷。
各項核銷作業須於該年度12月20日前辦理,逾期校方將不予處理;採購日期亦須避免於年終12月20-31日。
五、 學術倫理與研究態度相關規定:
研究結果與數據以誠實為基本原則,切勿有造假或抄襲等違反學術倫理之情事。
研習、實驗與研究過程中,遇困難時應積極找尋資源解決,包括搜尋資料文獻、諮詢他人與教師等。
研習、實驗與研究過程中,若發生心理層面之困難,須儘快請求校方諮商協助。
擔任實驗室負責人授課之課程助教,詳讀『吳天堯授課助教工作暨注意事項』與『吳天堯授課助教監考暨注意事項』並確實遵守。
撰寫學位論文,須詳讀『畢業學位論文撰寫注意事項』,並確實遵循。
撰寫學術論文(期刊論文或研討會論文),參考『畢業學位論文撰寫注意事項』並依各期刊或會議格式確實遵循。
嚴重違反實驗室規章者,實驗室負責人得請當事人退出研究團隊並離開實驗室。
實驗室新進人員確實閱讀『動態系統分析與控制實驗室規章』,並簽名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