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課程分三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延聘台灣文學研究學者,講授台灣文學的歷史發展;第二階段延聘跨領域專家或學者,探討台灣文學與電影、戲劇、音樂、繪畫的交融;第三階段,延聘不同主題書寫的台灣作家,以自身創作心得現身說法,展現台灣文學的多元樣貌。
三階段課程互有指涉,也互為詮解,講座教授則居中統整,前後連貫,並透過期中、期末兩場學習心得發表會,與同學對話、討論,深化本課程之教學目標。
一、平時表現:
(1)踴躍出席,熱烈討論,佔20%。
(2)小組平時作業:每組自14個講題中選擇2個講題(需期中前選一,期中後選一)。於課前整理該講者基本資料、閱讀作品及相關文本,並設計、匯總3個問題於每週上課前的星期五晚上寄到2位助教信箱,佔20%。
(3)個人平時作業:每一組員皆須針對該組所選的講題繳交「課堂摘記+聽講心得」,800字為限。每人須交1篇,佔20%。
二、期中與期末:
透過課程內容所提供之相關材料進行再創作,發表形式不限,提交方式以小組為單位,於11/06、1/8兩天進行成果發表,需另行繳交800字為限的概念說明,佔40%。
一、請依指定方法完成簽到。
二、請假請依照學校事病假規定辦理。
三、出席率及課堂參與度將列入評分考量。
四、無故曠課三次以上(含三次),將直接扣總分30分。
五、請於每週上課前,點入每週主題,閱畢已上傳之閱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