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一個更好的北藝大
校長停職待調查,
校園民主自己救!
校長停職待調查,
校園民主自己救!
北藝大是一所學風自由的學校。而我們也相信,北藝的同仁與學生們,都以這樣的學風為傲,也珍惜與享受這樣的自由。
但自由若沒有自律,不但談不上大學自治,甚至可能是一場災難。今年五月以來,本校陳愷璜校長接連爆發了豪華校長室、圖利自己兒子、募款私用、擬設抽佣副校長、與靈骨塔事件等爭議,除影響學校聲譽,校方的對外說明,往往也是越聲明,就引來越多的質疑,讓學校的行政人員疲於奔命,但真相仍不得解。
同樣的情況若發生在一般公務或民間機構,當事人早被停職或調職處分,靜待調查,但在台灣的大學,卻是以大學自治之名,讓當事人邊主持校務,邊主導調查過程。我們對自身校園的弊案若只是避而不談,這樣的道德勇氣,要如何奢言成為國際一流藝術大學?
大學自治的精神,應該是大學的成員,包括教師、職員與學生,都能有效參與學校的運作與監督。近期陳愷璜校長引發的一連串爭議,外界也對北藝大提出了質疑:難道北藝大都沒有監督機制,讓校長肆意妄為?事實上,機制都是有的,我們有各式各樣的委員會、校務會議,理論上都應該發揮這樣的功能。
但實際的情況卻是,以校長室的裝修為例,早在兩年前的校內稽核委員會,就有委員提出質疑並建議應進行調查,但就在校方大事化小的心態作為下,利用疫情期間校務會議改為線上進行的掩護,草草了事。稽核委員會的首要功能是監督學校經費使用,但其委員組成卻是由校長圈選,等於球員兼裁判。不意外地,提出質疑的委員們從此不在委員名單內。如此的事例在本校組織結構中絕非僅只一端。
委員會流於形式,教授治校成效不彰,這可能是台灣的大學普遍的現象,但我們不能視為理所當然。如果我們還是相信,我們是台灣、甚至國際上頂尖的藝術大學,我們還是珍惜,我們擁有的自由,那在這滑了一跤之際,可能也是最好的時機,一起來思考,如何可以有一個更好的北藝大,一個真正自治與共治、能自我反省的北藝大。
我們主張:
陳校長應暫停職務,接受調查。
建立由下而上的調查委員會,釐清弊端真相。
陳校長近來在治校作為與校務會議上的表現均已證明,他的職權已造成校務改革的巨大障礙,一位文過飾非的領導者,不可能帶領學校建立起一個由下而上、全校師生共同參與的監督機制。要求校長停職接受調查,我們期待的是校園文化的翻轉,由下而上的校園民主實踐。資訊公開透明、自由也有自律,有充分的討論與公共參與,北藝大的明天才會有所不同,而不是盲目期待下一個校長會更好,除非我們自己願意做出改變。
一、發包給自己兒子
說明:將所謂科技藝術館開幕紀念出版品翻譯,發包給自己兒子陳璽任。
現階段證據:勞務委託合約書。
教育部處置:送廉政署與監察院調查。
待調查事項:
(1) 若學校本有此需求,只是將該需求委由校長兒子辦理,那麼定位為利益衝突尚屬合理。但若本無此需求,只是校長本人私下編造名目,再委由自己的血親承攬,則恐有貪瀆之嫌。
(2) 本案的疑點在於,若科技藝術館的開幕確有此需求,為何不是由負責科技藝術館籌備工作的藝術與科技中心負責,卻是由校長直接交辦與此業務毫不相關的人文學院執行?藝術與科技中心實則有更充足的人力完成此項工作,同時,合約中提及的人文學院,卻是除了院長以外,所有教師均對此毫不知情。
(3) 此案發包時的藝術與科技中心主任若對此案亦無所悉,則此案還能認定僅為利益衝突嗎?
(4) 該刊物之出版事宜按當時之公告,聯絡人為校長室王XX先生,但本校已有出版中心,若一切光明磊落,何需如此大費周章另闢蹊徑?
(5) 該刊物出版於民國110年,而科技藝術館於112年才開幕,不但時間差長達兩年,科技藝術館開幕時亦未發送或銷售該刊,宣稱該刊為科技藝術館開幕之用,是否過於牽強?
二、以公家名義對外募款,挪為個人私用
說明:向索拉能源與3位自然人共募款55萬元,聲稱為爭取連任之用。
現階段證據:涉案關係人、當時的校長辦公室執行長邱顯洵之證詞。
教育部處置:已送廉政署調查
待調查事項:
(1) 校長應說明贈送各單位鳳梨之經費來源。
(2) 與捐款者聯繫,釐清捐款意向究竟是北藝大或校長個人?
(3) 校長職務為國家規定須財產申報對象,而政治競選活動尚有政治獻金法之規範,國立大學校長可否私自募款做為競選用途?
三、擬設抽佣副校長,及委外募款承諾給予佣金
說明:擬設立無給職副校長,依募款所得按比例給予報酬。此外,亦委託離職之校長辦公室執行長對外募款,並承諾給予20%佣金。
現階段證據:
(1) 委外募款給予佣金的勞務委託合約書
(2) 某金控前策略長張X源證實,陳愷璜校長曾邀其擔任財務副校長,但遭拒。
(3) 前校長辦公室執行長邱顯洵之證詞。
教育部處置:
教育部明確表示,大學對外募款須全數進校務基金,否則即為違法,但目前尚未發現成案之個案。
待調查事項:
(1) 除目前已知之兩案,是否有其他成案之個案?
(2) 以抽佣極大化的能力,決定北藝大重要職位的授與,是否合宜?
四、北藝大校園旁靈骨塔開發事件,損及師生用餐權益
說明:校長與維琳集團秘密協議開發校旁墓地為靈骨塔,先是全盤否認,後又被查出擔任該集團旗下基金會之董事。該集團標下活動中心大樓餐廳之經營權後,又違約未執行,損及師生用餐權益。
現階段證據:
(1) 司法院網站證實陳愷璜校長擔任維琳集團旗下維德文教基金會董事。
(2) 維琳集團總經理周東權標下本校餐廳經營權合約書(註1)。
(3) 校內多位一級主管與同仁之證詞
教育部處置:無。
待調查事項:
(1) 陳愷璜校長擔任維德文教基金會董事的目的為何?是否收受報酬與年節餽贈?
(2) 周東權標下餐廳經營權與靈骨塔開發之關係為何?
五、豪華校長室四次裝修,陳愷璜自爆醜聞後才於2024年6月補公告
(1) 校內多位一級主管與同仁之證詞
(2) Verse 雜誌報導
(3) 詳細調查資料(註2)
教育部處置:已召集採購稽核小組,確認有程序瑕疵,將專案督導學校改善。
待調查事項:
(1) 除了校長室裝修費用,僅就目前所知,校長還自首主導了文創商品開發、科技藝術館捐款經費的運用等案,而這些業務在校內事實上都有主責單位。
(2) 我們是否應該對校長室的經費運用進行調查,建立監督機制,避免校長室成為全然不受監督的單位,導致類似豪華校長室損及校譽的事件再次發生?
註1: 維琳集團總經理周東權合約書 http://bit.ly/tombboy_restaurant
註2: 豪華校長室四次裝修與空調耗電 https://bit.ly/KChen_office
註3: 低調奢華廁所內裝照片附標價 https://bit.ly/93w_toilet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蘇顯達(音樂學院教師)、蔡淩蕙(音樂學院教師)、馬定一(音樂學院教師)
葉晉彰(舞蹈學院教師)、陳雅萍(舞蹈學院教師)、
徐華謙(電影與新媒體學院教師)、
王盈勛(人文學院教師)、顧玉玲(人文學院教師)、
林文斌(學生事務處體育中心教師)
蔣薇華(戲劇學院教師)
陳佳利(文資學院教師)
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分部
共同發起人-
音樂學院:黃鼎博(音樂系學生)、宋昀蓁(音樂系學生)、孔馨妤(音樂系學生)、杜亞馨(音樂系學生)、白雨農(音樂學研究所學生)、鄭宇恩(音樂學研究所學生)、陳奕樺(管絃擊所學生)、凌孟汶(音樂系博班在籍生)、何信展(傳統音樂系學生)、陳施西(傳統音樂系職員)、黃琇涵(傳統音樂系學生)、吳欣芸(傳統音樂系學生)、何宜蓁(傳統音樂系學生)、廖紫芸(傳統音樂系學生)、郭綺甄(傳統音樂系學生)、滿庭榮(傳統音樂系學生)、邱育乾(傳統音樂系學生)
舞蹈學院:張惠妮(七年一貫制兼任教師)、王雲幼(舞蹈學院兼任教師)、鄭子謙(舞蹈研究所學生)、鄭莛恩(七年一貫制學生)、陳奕安(七年一貫制學生)、李祐丞(七年一貫制學生)、何懷博(七年一貫制學生)、張杰儒(七年一貫制學生)、林韋辰(七年一貫制學生)、張芷瑄(七年一貫制學生)、莫棨翔(七年一貫制學生)、陳怡君(七年一貫制學生)、曾子寧(七年一貫制學生)、蔡雨衡(舞蹈研究所學生)、李明潔(舞蹈研究所學生)、
戲劇學院:洪千涵(戲劇系兼任教師)、郭亮廷(劇設系兼任教師)、王 傑(劇設系兼任教師)、劉允鉉(戲劇系碩班學生)、尹懷慈(戲劇系碩班學生)、林明宗(戲劇系碩班學生)、鴻狄(戲劇系碩班學生)、林澤宏(戲劇系碩班學生)、林向(戲劇系學生)、鄭雲翔(戲劇系學生)、葉士銘(戲劇系學生)、謝沂杰(劇設系學生)、陳哲渝(劇設系學生)、張温倪(劇設系學生)、王睿緯(劇設系學生)、黃芝菱(劇設系學生)、陳妍希(戲劇系學生)、莊子恩(戲劇系學生)、江欣憓(戲劇系學生)、李銘元(戲劇系職員)、陳家豪(戲劇系學生)、林尚(戲劇系學生)、劉允鉉(戲劇系學生)、游明嘉(戲劇系學生)、李志凌(戲劇系學生)、葉煒寰(戲劇系學生)、游子儀(戲劇系學生)、林宜旻(戲劇系學生)、李詠詩(戲劇系學生)
美術學院:許沛君(美術系學生)、郭柏彥(美術系學生)、謝佳瑜(美術系學生)、高欣辰(美術系學生)、曾婉詩(美術系學生)、王柏盛(美術系學生)、楊舒涵(美術系學生)、林昶今(美術系學生)、黃銘樂(美術系學生)、裴冷(美術系學生)、李彤(美術系學生)
影新學院:施宣卉(電影系兼任教師)、吳洛纓(電影系兼任教師)、黃若瑀(電影系學生)、盧芝綺(電影系學生)、蕭昇文(電影系學生)、王郁甄(電影系學生)、鄭琦穎(電影系學生)、徐毓晨(電影系學生)、黃瑋馨(電影系學生)、楊鎮宇(電影系學生)、吳芷萱(電影系學生)、龔芹(電影系學生)、鄭玟(電影系學生)、吳昱萱(電影系學生)、黃依緯(電影系學生)、葉晴(電影系學生)、孫明宇(電影系學生)、馬育蓁(電影系學生)、沈鈺庭(電影系學生)、洪德高(電影系學生)、林碩恩(電影系學生)、葉伊(電影系學生)、張嘉真(電影系學生)、李品賢(電影系學生)、李采唐(電影系學生)、郭奕萱(電影系學生)、周桐(電影系學生)、黃鈺婷(電影系學生)、張德展(電影系學生)、莫珮雯(電影系學生)、黃家瑞(電影系學生)、薛祖杰(電影系學生)、柯勝緯(電影系學生)、屈妍兒(動畫系學生)、簡家臻(動畫系學生)、黃楷元(動畫系學生)、莊沛儒(動畫系學生)、蔡承翰(動畫系學生)、趙育旋(新媒系學生)、李書皓(新媒系學生)、李雯諭(新媒系學生)、徐暐涵(新媒系學生)、康欣柔(新媒系學生)、楊博倫(新媒系學生)、林慧儒(新媒系學生)、陸偉華(新媒系學生)、黃懿文(新媒系學生)、凌歆慧(新媒系學生)、蔡秉容(新媒系學生)、葉書亞(新媒系學生)、莊采宸(新媒系學生)、汪翊軒(新媒系學生)、廖筠恩(新媒系學生)、沈懷平(新媒系學生)、李芷萱(新媒系學生)
文資學院:林奎妙(博館所學生)、林家樂(博館所學生)、周育弘(博館所學生)、李紹棋(藝教所學生)、吳彥霆(藝教所學生)、張瑄庭(建文所學生)
人文學院:林瓊華(通識中心兼任教師)、謝曉陽(文學所學生)、蔡昱萱(文學所學生)、王劭瑜(文學所學生)、張玉伶(文學所學生)
學程:羅亦竣(MIT學程學生)、鄭沛曦(MIT學程學生)、陳威廷(MIT學程學生)、吳晨言(MIT學程學生)、王柔茜(MIT學程學生)
(各系所發起人名單陸續核對中。待查核:19人。2024.10.13 9:02更新)
校內人士連署名單與留言(願意公開姓名者。待查核:17人)2024.10.13 09:22更新
為確保連署身份有效統計,本連署分為二個管道進行:
北藝大在校生
現職教職員工
兼任教師
-線上連署
(不符身份者不計入)
可選擇是否公開姓名:
北藝大校友
退休教職員工
社會大眾
-線上公開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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