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一中學生聯合自治會
依據三權分立之原則,分設學生會、學生議會、學生評議委員會
互相監督與合作,共同推動會務進展
會長有下列職權:
對外代表學聯會,對內領導學生會處理會務。
任命、解任學生會各部部長、部員。
於學生議會有提案權、提請再議權。
提出章程修訂案。
提名學生評議委員人選。
要求召開學生議會臨時會。
代表會員參與學校公共事務與相關會議。
簽署並公布學生議會所通過定之法案 。
協助會長處理會務,代表會員參與公共事務。
由左至右:陳柏翔、王柏灃
學生會,學聯會之最高行政機關。
負責處理日常事務、活動辦理、友校交流及監督學校之行為,分設以下部門分工。
【秘書處】秘書長—趙國頲
綜理日常行政事務、交接傳承、常務人員之招募、各類文件之整理與建檔、會議記錄之整理。
【主計處】主計長—王柏灃
掌管意見調查、辦理資料統計、編列部門向主計處提出之預算、製作帳本、收編各部門期末之決算。
【財政部】部長—李鎮鴻
負責會費徵收及退費事項、管理本會經費流動、財產管理。
【學生權益部】部長—吳崇楷、次長—蔡彥緯
本會學術性活動之籌辦、監督校方對學生權利之保障、學生自治的推廣與學生意見的交流。
由左至右:吳崇楷、蔡彥緯
【活動部】部長—方秉彥、次長—張子謙
本會靜態或動態活動之規劃與籌辦、跨社團活動之協助。
由左至右:方秉彥、張子謙
【公共關係部】部長兼新聞暨對外聯繫組組長—陳永詮、美宣組組長—黃品茉
新聞暨對外聯繫組:總理本會對外聯絡、商務洽談、聯繫各校學生自治組織、媒體宣傳等事務。
美宣組:負責本會活動場地相關布置、宣傳品之製作。
由左至右:陳永銓、黃品茉
掌管本會選舉、罷免、會員投票等事務。
主任委員—黃毓棋
副主任委員—李鎮鴻
規劃辦理畢業典禮及畢業相關事務。由應屆畢業生選出。
主席—林靖修
學生議會,學聯會最高之立法機關。
由班級議員57席、全校共同選出之3席直選議員和5席不分區議員組織之 ,
有監督學生會、質詢校方行政、提出校務建議等權責 。
議長—方翊丞
綜理學生議會會務、擔任會議主席。
副議長—陳柏邑
協助議長。
議會秘書長—曹宇寬
議會資料之建檔、分類及保管、會議之準備、議會會議出席通知書暨列席邀請函之遞送、會議場地之申請。
學生評議委員會,學聯會最高之司法機關,有統一解釋本會自治法規、裁判訴訟、審理正副會長彈劾案之職權,由7名經會長提名,學生議會同意出任之學生評議委員組織之 。
主任學生評議委員—郭驊誠
副主任學生評議委員—黃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