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依據:
一、 環境教育法。
二、 臺南市環境教育行動方案(113年-116年)。
三、 臺南市各國中小推動綠色學校夥伴實施計畫。
貳、 目的:
一、 鑒於教育部「綠色學校夥伴網路」114年進行改版,擬藉由各校建置之環境教育網頁與成果上傳,落實各校環境教育之運作,展現各校推動成果,爰訂定本計畫。
二、 於「綠色學校夥伴網路」改版期間,延續各校推動環境教育成果之經驗分享,拓展環境教育視野與可行作為,提升臺南市學校環境教育創思與知能。
參、計畫對象:本市轄屬國民中、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