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獎公告
得獎公告
感謝大家熱情參與,每一張照片都是一個溫暖的故事,讓我們看見家人之間最美的模樣💖
🎊恭喜以下得獎家庭!(依投稿人姓氏筆畫排序)
🏅優等獎 5組
📷 我的家庭真可愛/邱○松
📷 偶們這一家/林○銘
📷 暖心向楊家/楊○凱
📷 彭家棒棒棒/楊○雅
📷 我們這一家/羅○惠
🏅佳作獎 10組
📷 祖孫情/王○婷
📷 樂新幸福家/朱○萍
📷 養豬場/呂○倫
📷 邱比特的許願池/林○妡
📷 我的泰雅阿嬤Yaki/林○煌
📷 外婆的秘密菜園/徐○馨
📷 陳家阿生哥快樂雞小農場一家/徐○榆
📷 有愛一家人/高○晴
📷 魚兒游阿游/張○昇
📷 硬頸精神,甜蜜傳承/黃○熒
徵件期間
自即日起至115年7月19日(星期日)24時止。
徵件主題
阿公阿嬤的日常,總有許多令人會心一笑的可愛時刻,或許是穿上年輕服飾展現時尚風采、學習使用智慧型手機時的逗趣模樣,或是充滿活力與關懷的日常叮嚀;而祖孫相伴的時光,更是家庭中最溫暖的風景。無論是阿公牽著孫子女散步的身影、阿嬤在廚房準備家常料理的專注神情,或是祖孫一同出遊、共享生活點滴的珍貴畫面,都歡迎透過鏡頭與文字記錄下來。
請以「我的阿公阿嬤怎麼這麼可愛」或「祖孫幸福時光」為主題,捕捉祖孫之間最真摯的情感、最溫馨的互動,以及那些平凡卻無可取代的幸福瞬間,分享屬於您與阿公阿嬤的美好故事。
徵件內容
(一)投稿方式:於本活動網頁上傳繳交。
(二)投稿規範:
每組家庭限投稿1張照片,作品投稿後不得修改。
每件作品須搭配說明文字,以描述照片內容、拍攝情境或作品意涵,含標點符號以 100 字為限。
投稿作品須為數位照片檔案,檔案格式限 JPG、JPEG 或 PNG,照片應清晰可辨識,解析度達 1,000 萬畫素以上,單一檔案大小以 5MB 內為原則。
作品僅得進行亮度、對比、飽和度及銳利度等基礎調整,不得加入商業 Logo、文字、貼圖、邊框、水印,或進行合成、疊圖、美顏、彩繪、變造、加色、修圖等影響作品真實性的後製加工。
凡不符本簡章規定之作品,或經查證有違反相關規定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及獲獎資格,且不列入評選。
報名網站連結
評選方式
邀請攝影專業人員及相關專家依據評選標準進行評選。
如認為作品未達水準者,獎項得予從缺,參賽者對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不得有任何異議;提交之參賽作品未達70分者,由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評選標準
主題內容(40%):作品與拍攝主題之符合程度、故事性及整體創意。
照片構圖(30%):作品畫面構圖之表現及手法。
創作理念(15%):作品以文字敘述照片意境及親屬關係。
題材融合(15%):作品結合桃園在地特色、文化、自然生態、特色景點等。
評選結果公告
預計於115年8月7日(星期五)公布評選結果於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官方網站(網址:https://family.tycg.gov.tw/)、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FB粉絲專頁及本活動網頁,並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得獎人,未得獎者恕不另行通知。
獎項
優等:禮券5,000元(5組)
佳作:禮券2,000元(10組)
領獎方式
暫訂115年8月22日(星期六)於115年祖父母節活動進行頒獎,以家庭為單位領獎。
請得獎家庭代表人(投稿人)於領獎時攜帶個人身份證正本及並簽署「領據」、「肖像權使用、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暨家庭關係切結書」,主辦單位依規定辦理所得申報。
注意事項
每組家庭限投稿 1 件作品。如同一組家庭重複投稿,主辦單位將以最後一次投稿資料作為參賽作品,其餘投稿資料不予列入評選。
被攝影對象均須同意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公開展示得獎作品中之肖像,獲獎經公開運用時,倘因作品涉及肖像權爭議,經查證屬實或司法機關判決確定侵權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獲獎資格(獎項不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獎勵金(品),相關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投稿者應確實填寫報名資料及聯絡資訊,以利主辦單位辦理資格審查、評選作業及獲獎通知;因資料填寫不全或錯誤致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相關權益。
投稿作品需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其授權單位,於非營利之教育推廣、宣導、展示、出版、網路刊登、成果彙編及相關活動使用,主辦單位得依實際需要進行重製、公開展示、公開傳輸、編輯及發行等利用行為,且不另支付稿酬、版稅或其他費用。
投稿作品應為投稿者原創,且未曾於其他公開徵件、競賽中獲獎,亦不得有公開發表或商業營利使用之情形。作品內容如有侵害他人著作權、智慧財產權、肖像權或其他相關權益,經查證屬實者,不列入評選;已獲獎者,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獎勵金(品)。
倘參賽作品發生著作權使用爭議或侵權情事,概由參賽者負全部法律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倘造成主辦單位之損失或連帶賠償之責任,將向投稿者求償。
主辦單位基於出版、展示及宣傳需要,得就作品說明文字進行必要之潤飾,惟不影響作品原意。
主辦單位保有本活動內容及相關規定之解釋、修改、變更、暫停或終止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公告補充修正之,並公布於活動網站,不另行通知。
凡投稿參賽者,均視為已詳閱並同意遵守本活動簡章及相關規定。
有關投稿及相關事宜請洽詢陳小姐,電話:(03)2806968分機32。
評選標準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以下告知及同意事項,請參與本活動投稿者於參與本活動前務必詳閱,此外,若投稿者透過本活動網站參與本次活動,即視為已充分了解並同意以下之相關事項:
(一)告知事項: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明列以下告知事項:
蒐集個人資料單位: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蒐集之目的:慶祝祖父母節照片徵件活動。
個人資料之類別:包括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辨識個人之中文姓名、居住住址、聯絡電話、手機號碼、電子信箱等)。
本活動投稿者將本活動參與資料輸入本活動網站並透過網路遞送時,均視為本活動參與者已同意提供其輸入至活動網站之個人資料類別予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於本活動之必要範圍內處理及利用。
獲獎人所提供之個人基本資料,僅作為領取獎項及申報個人所得使用,依據稅法規定本資料最長保存7年,屆時銷毀,不移作他用。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本次活動僅限於設籍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者參加,且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將不會被移轉至台灣、金門、澎湖、馬祖以外地區。
(二)活動參與者同意將本活動辦法內所列事項之個人資料,無償並無條件提供給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於本活動參與者業務範圍內含理處理及利用。
(三)保護本活動參與者資料之安全措施: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將依據相關法令之規定及業己建構之完善措施,保障本活動參與者個人資料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