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

西元1989年聯合國大會將11月20日訂為國際兒童人權日,並通過兒童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CRC),以兒少為主體,全面性地保障兒少的各項權利,包括禁止歧視、生命權、教育權、隱私權、健康權、表意權、免受經濟及性剝削等,為利兒少、家長及大眾了解兒童權利公約內涵,特辦理旨揭活動。

本市113年製作桃園Q萌大使,以淺顯易懂的概念讓桃園市民了解兒童權利公約,本次活動以推廣兒童權利公約為主軸,期待運用桃園Q萌大使角色進行宣導,使民眾關注兒少利益,並加強大眾對兒少權利的理解和重視,進而了解在生活中如何保障兒少權利,平等的與兒少相處。   

兒童權利公約不僅是觀念的宣導,更重要的是生活中的落實,因此本年度為響應國際兒童人權日系列活動,辦理兒少提案影片徵集、國際兒童人權日園遊會、發放多元化的宣導品及各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向大眾及兒少宣導兒童權利公約的各項權利,並透過遊戲的方式,加深大眾的印象,進而更深入了解並體會兒童權利公約的意義及內涵。

同時,本次也藉由在國際兒童人權日辦理宣傳活動,提供家長陪伴孩子的時間與空間,進而提升親子關係,建立共同的美好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