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關於教育部「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辦理之新住民舞蹈比賽參賽資格?
A:教育部鼓勵新住民及新住民子女組隊參賽,團隊人數中需有3分之1新住民或新住民子女人數;不同國籍可同組混合參賽。
例如:15人團隊參賽報名B組,其中至少5人需為新住民或新住民子女,1人為泰籍、2人為越南籍、2人為印尼籍,另10人為臺灣朋友。
Q:參賽人員身分證明資料?
A:新住民參賽者以中華民國身分證或合法居留證,新住民子女以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資料驗證身分,新住民子女提交之資料需可證明父方或母方國籍。
Q:舞蹈類型?
A:以新住民母國民族舞蹈為主,由於新住民國籍、舞蹈種類繁多,並無再以舞種類別細分;參賽者請以各國特色舞蹈報名參賽。如果參賽者為多國籍混合參賽,請自行決定舞蹈種類。
例如:15人團隊參賽報名B組,其中1人為泰籍、2人為越南籍、3人為印尼籍,9人為臺灣籍,可以自行選擇演出泰國、越南或印尼舞蹈。
Q:報名組別?
由於活動人數與賽制舞種限制,本賽制不分年齡國籍皆可參加,亦鼓勵親子共同組隊,故依據如在3年內決賽獲「優選」獎項歸入甲組,若未獲得「優選」獎項者則分為乙組。另以報名人數再分為A組和B組混齡比賽。同一參賽者可同時報名不同團隊、不同舞碼的A、B組賽程。
例如:2022年,阿尼(印尼籍)與媽媽組隊參加A組比賽,獲得決賽優選,因此今年阿尼和媽媽再次參加比賽,會分在甲-A組。
如果阿尼今年找了5位朋友(1位印尼籍,4位臺灣籍)一起參加B組比賽,則會分配在乙-B組。
因此若阿尼同時報名A、B組賽程,依照上面的組合,阿尼參加甲-A組和乙-B組。
例如:2023年小明歌舞團總共有8位團員一起參加比賽,獲得決賽優選,今年小明歌舞團報名參加,但團員只有2位為舊團員,其他6位第1次報名參加,因此可報名乙-B組;如果團員超過2/3為舊團員(5位以上),則報名甲-B組。
(凡報名參加比賽者,即視為接受本活動相關規範,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如有違反之行為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利。)
Q:評分標準?
A:主題表現佔20%,音樂佔20%,服飾佔20%,舞蹈藝術佔40%(包含團體默契、動作呈現、編排創意等)。
Q﹕彩排走位?
A﹕採自由登記制,登記後需配合場館時間於特定時段開放登記團隊彩排走位。各登記團隊彩排時間以電腦隨機排序,不可自行更換時間,登記後如無法配合公告彩排時段,則無其他時間可供彩排走位。
本比賽將遵行個資法規定以保護參賽者(組)之個人資料,避免外洩。如有未盡之事項,以主辦單位說明為準,並保留補充及變更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