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件宗旨

透過徵選獎勵以臺中市為主題之報導文學創作,鼓勵民眾發掘在地議題和參與地方書寫,豐厚臺中的文化底蘊和時代記憶。

徵文對象及資格

徵稿對象不拘,無國籍、居住地等限制,惟主、承辦單位所屬員工不得參加。參賽作品皆須以繁體中文創作。

徵文主題

以臺中為寫作主題之報導文學。

徵文字數及獎項

.字數:8,000至12,000字。
.獎項:徵選第一、二、三名,各1名,頒發獎狀、獎金。
.第一名獎金8萬元,第二名獎金5萬元,第三名獎金3萬元。

報名及收件方式

一、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113年 8 月 30日止,紙本投件者,需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線上投稿開放至8月30日23時59分止,以系統管理後台顯示時間為準,逾期恕不受理。

二、收件方式:採線上或紙本(兩者擇一)。

(一)      線上報名及投稿(https://reurl.cc/5vMOk6),無需再繳交紙本。

(二)      紙本報名

1.    報名表 1 份。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culture.taichung.gov.tw/) 或線上報名網頁(https://reurl.cc/5vMOk6)下載報名表(含著作權授權書)。

2.       投稿作品 1 式 6 份。請以電腦繕打於直式 A4 紙張,作品題目列於第 1 頁最前端,不需另印封面。標題採新細明體 16 號字,內文採新細明體 14 號字,文字橫排方式,紙張雙面列印,編列頁碼,左上角以釘書針裝訂。字數不符規定或字跡不清者、影印模糊致辨識困難者,作品將不予評審。

3.       作品及報名相關資料郵寄至「104093臺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二段52號10樓之3木蘭文化事業有限公司-書寫臺中城工作小組 收」。

評審方式及得獎公布

一、由主承辦單位作資格審查,決審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作家等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審工作。

二、本屆採一階段評審作業。

三、參賽作品如經評審委員決議,認定未達給獎標準者,得以從缺處理。 

四、得獎名單預定於113年9月30日前公布於本局網站。除得獎者專人通知外, 其餘不另行個別通知。

投稿須知

一、一人限投一稿。

二、參賽作品及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報名後作品不得要求刪修或置換。 

三、參賽作品上不得標註姓名、筆名。得搭配與本文有關之圖片、照片,並有說明文字,其字數併予計算

四、參選作品有下列情形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選、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獎狀,公布其違規情形之事實,並保有法律追訴權,一切法律責任概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一) 在任何報刊、雜誌、網站、部落格、臉書等公開媒體發表。

(二) 已輯印成書。

(三) 公告得獎名單前已在其他比賽中獲獎。

(四) 在徵文期間至得獎名單公布前,將作品重複投稿其他文學獎。

(五) 抄襲、翻譯、侵害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加。

五、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於該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授權主辦單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保存或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出版權(含電子書)則為作者與主辦單位共有,主辦單位為推廣、行銷、上市流通之用,有公開發表、重製及公開傳輸權利,不另支稿酬或版稅。

六、獎金支付時,須依稅法相關規定代扣所得稅(由獎金中扣除),得獎者須交付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得獎者經通知拒絕代扣稅額,視為得獎者放棄得獎權益,亦不再進行得獎名單遞補。如以國際匯款方式支付,相關手續費用由獎金中扣除。

七、得獎作品如有著作權糾紛涉訟,經法律程序敗訴確定者,取消其得獎資格;損害第三人權利者,由得獎者自行負責。若因作品抄襲致本局名譽、權益受損,本局得以追究其法律及其他應負之責任。

八、參選者所送作品格式有疑義時,由評審委員合議認定之。

九、洽詢專線及信箱:

       02-25431636分機15;mulanrenew018@gmail.com

於週一至週五上午09:30-18:00來電(午休 12:00-13:30)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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