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
芙蓉中华中学跆拳道社章程
芙蓉中华中学跆拳道社章程
第一章:名称与地址
第二章:宗旨
第三章: 跆拳道世界组织
第四章 :经济来源
第五章 :入社资格
第六章 :组织行政架构
第七章 :任务与职权
第八章 :任期
第九章 :社团条规
第十章 :点名条规
第十一章 :请假程序
第十二章 :服装条规
第一章:名称与地址
1.1 华文名称:芙蓉中华中学跆拳道社
1.2 巫文名称:Taekwondo Kelab Sekolah Tinggi Chung Hua
1.3 英文名称:Chung Hua High School Taekwondo Society
1.4 地址 :Jalan Tun Dr. Ismail,P.O. Box 154,70200
Seremban, N. S. D. K.
第二章:宗旨
2.1 宗旨:(一)学习自卫防身术(二)强身健体(三)培训良好的礼仪
第三章:跆拳道世界组织
3.1 组织徽章:
3.2 组织英文名称:World Taekwondo Federation
3. 3组织华文名称:世界跆拳道联盟
3.4 组织所属:夏季奥运国际联盟协会,
Association of Summer Olympic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s(ASOIF).
第四章:经济来源
4.1 来源:教练费所剩下的便是会费
第五章 :入社资格
5.1资格:凡本校学生,对跆拳道有兴趣,皆可參加
第六章:组织行政架构
•顾问
•教练
•主席
•副主席
•文书部
•财政部
•总务
•训练组
•委员
第七章:任务与职权
7.1 顾问:邀请对本社有了解的老师担任
1) 监督与协助本社所推行的活动及提供意见
2) 对重大的事务拥有最终的裁决权
3) 辅导问题团员
7.2教练:聘请外界的教练来担当
1) 教导会员关于跆拳道的知识与技巧
2) 在行政上提供意见,并对重大事项拥有咨询权利
3) 训练会员升级
7.3 会议:每次学会完毕后高委会留下来进行会议
1) 各部门检讨当天学会的整个过程
2) 宣布重要事宜
7.4 主席:
1) 为本社团的领导,会议及活动的主持人
2) 代表本社签署一切文件
3) 领导本社朝向目标与方针,策划全年活动计划
4) 审阅所有的会议记录,活动报告及财政报告
5) 拥有本社最后的议决权
6) 监督各部门的进度
7) 统管会员纪律
8) 与顾问老师交代一切进行中的活动
9) 与教练沟通与协调
7.5 副主席 :
1) 协助主席进行一切活动与事务
2) 若主席缺席,代表主席主持会议,练习活动和日常事务
3) 领导及监督各部门的进度
4) 协助处理会员纪律问题
7.6 文书部 :
1) 负责一切记录工作及会议记录
2) 负责登记会员的出席记录
3) 负责申请会议地点或活动地点
4) 负责整理开会议案及报告
5) 负责收集会员的资料
6) 负责拟写每次的活动报告
7.7 财政部:
1)负责保管本社的一切款项
2) 负责管理本社钱财收支工作
3) 负责拟写及提交每月需交的财政报告
4) 负责保管一切收据
7.8 总务部:
1) 负责保管本社一切资产
2) 负责打扫场地
7.9 训练组:
1) 负责在教练不在的时候带领会员进行练习
2) 负责解决会员在跆拳道技术上的问题
3) 协助教练
7.10福利部:
1) 为本社会员谋求福利
2) 策划团康活动
第八章:任期
8.1 任期:各领导层任期为一年,若重获推荐或多票数,可连任
第九章 :社团条规
9.1 条规:
1) 会员必须遵从教练的一切指示
2) 会员必须听从顾问所交代的事务
3) 练习时会员必须给予百分之百的专注
4) 在练习之前会员必须把书包和水壶排整齐
5) 结束后需将场地收拾好才能离开
第十章 :点名条规
10.1 条规:
1) 会员必须在点名的时候保持安静
2) 当名字被点到时,会员必须举起手并有精神的喊出“到”
3) 若会员迟到,在进入练习室时须向教练和会员 行礼以表尊重及歉意
第十一章:请假程序
11.1 请假程序:
1) 填写请假申请表
2) 班导师签准
3) 训辅处签准
4) 复印1份(副本)
5) 正本(班导师和训辅处存)
6) 副本交至学会顾问或文书
第十二章:服装条规
12.1条规:
1) 训练时会员必须穿上整齐的道服
2) 若会员还没拿到道服必须穿上芙中体育汗衫及芙中体育裤
3) 训练时会员不得穿鞋,除非获得教练的批准
4) 训练时会员不得戴手表、耳环和项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