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午餐真滿足

為貫徹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實施學校午餐的政策,協助雙薪家庭解決子女午餐問題,提供學生擁有營養、衛生、健康的午餐,並養成正確的飲食習慣及生活禮儀,本校組成午餐供應委員會,執行本項任務。

  1. 辦理方式:評選優良廠商供應午餐。
  2. 廠商評選:由學校午餐供應委員會評選小組採二階段式辦理(簡介、訪查)。參與評選廠商需符合政府抽驗合格廠商。
  3. 業務督導:由午餐供應委員會督導本項業務。
  4. 參加方式:學生自由參加並請自備用餐器具,低年級週二供餐,三至六年級上全日課供餐。
  5. 餐費:依合約收費(目前每餐 50 元)。
  6. 菜單擬定:由廠商營養師設計,由群組學校委員會及公職營養師核定。
  7. 菜色:每餐三菜一湯,並附水果乙份。
  8. 建議回饋:若對本校午餐有任何意見,請洽本校公職營養師 23061893-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