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資格

條件一:大學部為體育/運動科學或心理相關科系畢業,且研究所從事運動心理學研究之碩士*(含應屆畢業生)。

條件二:非上述學歷背景人士,欲參加運動心理諮詢老師培訓與授證,得提出相關輔修資料或補修課程**。其學歷背景認證,由台灣運動心理學會『運動心理諮詢老師督導委員會』委員審查 。前述督導委員會,由本會諮詢委員與現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組成,由現任祕書長擔任祕書,綜理相關審查事務。

註:*若未具備碩士學位者,待完成相關培訓要求,並取得碩士學位,始得授予運動心理學初級老師資格。

**督導委員會得要求學員補修運動與體育相關學分,以符合未來運動心理諮詢老師執行業務之需要

想要成為其中一員?!超越自己!!!培訓方式與課程主題

特別注意:有關課程問題與繳費相關疑議,請洽本會袐書長:聶喬齡/chiaolinnien@gmail.com;0928-094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