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10.08 訂
1.需為本會特導坊"結訓"學員並為"當年度有效會員。
2.曾擔任本會特殊族群服務者活動的召集人。例如:曾任特導坊~民富國小資源班活動的召集人,即可擔任專案總召。
3.每場次需總召一名,每名總召擔任場次以五場為限;若願意擔任總召者人數未達預期,可彈性放寬。
1.負責教案的撰寫、確認活動執行日期與時間(每場活動以2小時為原則)。
2.負責招募與協調每場次的解說員,協助活動進行與帶領。
3.活動前應規劃行前探勘,並與解說員說明本次活動的主軸、解說重點,確保每場活動品質維持一致性。
4.活動期間協助與解說員聯繫事宜。
5.活動結束後一週內提供活動花絮一篇,並出席特導坊專案結案討論會議。
1.需為本會特導坊"結訓"學員並為"當年度有效會員。
2.結訓完成後至少達兩次以上特殊族群服務,具有某一定點帶隊解說能力者。
1.每場次提撥專案執行費:總召500元、每位專案解說員1,000元。
2.具簽「專案活動帶領同意書」,以作為講師費支領的依據。
3. 因專案特性而接受勞務報酬者,不列入志工服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