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本校年度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成立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由校長擔任主委,一級主管擔任委員,並敦請花蓮縣教育處代表、新城交通隊隊長、花蓮分局交通組組長、嘉里派出所所長、嘉新村村長、空軍401聯隊參謀長、花蓮道安志工、聯華客運公司代表,擔任指導顧問。